讓我們談談J.K.羅琳。
首先,我要聲明。我從小學四年級開始是一個死忠哈迷,看過我的作品應該都能察覺到她對我的影響。是哈利波特讓我愛上閱讀,我的技巧有很大一部分是學習羅琳阿姨(另一部分是骸骨之城)。它甚至奠定了我今後的風格,打從我開始寫作,就一路西幻到底。
所謂粉到深處自然黑,J.K.羅琳也是最常被我靠北的作家。我不否認她新奇的腦洞跟優秀敘述能力,然而,我們同時也得正視她的缺點。並且時時以此為警戒,省思、醒查自己是否犯了相同的錯誤。
Are u ready for it?
1. 宏大的世界觀。眾所皆知,J.K.羅琳的世界觀很大,可她處理的能力卻不是那麼理想。這點在哈7還沒有表現得那麼明顯,但如果我們把鏡頭轉到怪獸2。
喔,天!那個慘烈啊!怪獸1的節奏還行,我們看到了美國的魔法世界,哇!好有趣。J.K.羅琳似乎有意讓我們把全球的魔法都看一遍,所以第二集來到法國囉!我在看電影的時候是這種感覺:我們現在來到的是法國魔法部。來!帶你們轉一圈、秀一下特效。很好看是吧?那我們去下一站。
一聽說怪產每一集都要換一個城市拍攝,我默默望了望荷包,很好,又省了一筆錢。
這樣走馬看花的方式沒法讓觀眾代入感,NG! 把資訊直接甩出來、給我吃下去的模式,實在是簡單粗暴,甚至可以說很浪費。在寫作的時候,我們得循序漸進,帶著讀者一步一步的踏入小說世界。
2. 沒有鋪陳的感情戲。哈利波特是一部絕佳的冒險小說、少年成長史。但在愛情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給我Drarry啊!(大誤)
認真來說,榮妙(大陸:羅赫)的搭配似乎推動劇情。但這不打緊,J.K.羅琳的確有花比較多心思鋪陳。而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認為哈金讓人錯愕。原因很簡單,一是對金妮沒有好感,二是太過突然。一開始,我們對金妮的印象無法是小哈的迷妹、哥們的妹妹,總之除了密室被救,跟哈利互動不多。之後的劇情她交了很多男朋友,可能羅琳阿姨想要展現她非常受歡迎,然而搭上她的說話方式,我卻覺得:嗯?怎麼有點婊?
我對她好感一路千仗是在哈6。當哈利使用了撕淌三步殺導致跩哥受傷,妙麗認為混血王子的書太過危險,提議哈利把書交給教授,金妮卻跳出來維護他。Well, 我知道他是妳愛人,不過這樣是否有點不分青紅皂白了。如果真心愛他不是要避免他誤入歧途嗎?
然後,就是J.K.羅琳的描寫啦!哈利在六年級的時候猛地愛上了金妮。那愛慕真的不是一般,彷彿被下了愛情魔藥。J.K.羅琳常常用哈利心頭的猛獸來描寫他對金妮的感情,想當初哈利暗戀張秋都沒那麼誇張。所以哈利對金妮是的情感是獸欲?在發情嗎?
明明他倆在這之前互動平平,哈利在哈5跟瘋姑娘露娜的相處還比較有愛呢!但J.K.羅琳僅僅認為金妮令她連想到自己,所以要給哈金一個HE。對此,我得說,這樣也許作者自己高興,但沒辦法讓讀者信服。
3. 在小說外說明劇情。我是一個哈迷,但不代表我要上pottermore 看完J.K.羅琳的所有訪談。J.K.羅琳常常在事後補充、講解她的設定或詮釋情節。她就曾經說過,金妮是第七子(7是個有魔力的數字),她的魔力十分強大。她和哈利無疑是匹配的。
強大……強大?Sorry, 我看不出來。就因為她在哈6的時候施展精怪蝙蝠咒被史拉轟邀請到俱樂部嗎?單單一點好像不能說明,畢竟我真的看不出她在小說裡有特別出彩的表現。
一部好的小說,該讓人從文字裡就能感受到角色的魅力或任何作者想傳達的訊息。我粉小說又不見到得粉作者,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看到事後補充。況且,這樣反而凸顯了作者在營造方面的失敗。
以上就是這篇的內容,希望這對你產生幫助,意識到一些我們也常常會犯的錯誤。最後,要相信我,我真的是哈迷、喜歡J.K.羅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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