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剛剛才想如何避開巡衛,現在竟然直接連繫上它們。它們定必很快來到這裏,必須盡快離開。不知所措之際,我聽到它們驚惶地說:「怎會?!系統又被嚴重入侵,全部監視鏡頭失靈?需要三十九分鐘才可修復!」那串密碼讓系統失靈嗎?誰設置這個駭客系統?這三十九分鐘我的行動也不會被拍下嗎?無瑕思索,必須把握這三十九分鐘,去到聯合廣場。
撞進了冰山 捲上了急灣 一秒從未想折返
就望到了 就能望到了 終會踏足這峽灣
劃破了風衣 丟了救生衣 未曾想過會倖免
若生於某個 總擠不進我地點 註定遠征一遍
離開殯儀館,往聯合廣場直奔。可是,我發現由於警署監視系統失靈,街上有更多巡衛出動四周巡邏。若要進入聯合廣場,必先想方法把附近巡邏的巡衛引開。這時候,想到了剛才的火魔法。點起紥在玻璃瓶口的布,在砵蘭街將火魔投向燈柱,烈火隨即將它吞噬。果然,附近的巡衛馬上被引至砵蘭街,聯合廣場頓時變得無人看守。
就這樣,我終於進入了逆埠的禁區-聯合廣場。乍看之下,與其他荒廢掉的商場無異,到處也鋪滿厚厚塵埃,織上多個蜘蛛網,地面長滿雜草,許多昆蟲爬行。頭上的電燈全都無法開啟,環境非常漆黑。電梯每處都生鏽,看來無法再啟動。商鋪外圍的玻璃窗全都出現裂縫。從窗外可見,店裏的物品散落一地,這些不是時裝店就是鐘錶店。黑紫荊再次連同火魔的畫面一同閃現,是提示我該使用火魔嗎?腦中突然想起在畫面之中,他說:「假若這裏真的如此崩壞,把它燒掉或許能讓它浴火重生。」提起僅餘的一瓶火魔,向其中一間店鋪投出。火魔撞碎本已破裂的玻璃,飛往店內爆開。碎片連同火花一同飛濺,落在店內的衣物,瞬間火焰張開口將整間店鋪吞下。火勢波及旁邊的店鋪,連環地起火。熊熊烈火讓我想起殯儀館的火焰人,此人就在這情況下被火吞噬嗎?為何喪命後還得以火焰人姿態在人間永恆存活?我也想起他歌曲中的畫面,他和佩雯輪流施放火魔,凱思在後面點燃火魔送上前。火魔落在街上,落在含有惡魔基因的食店和銀行,打在瘋狗警車、警署,甚至那名為銳武的裝甲車上。在逆埠,火是禁物,人們被禁止進行任何生火的行為。許多人一生也未曾看見火焰,只從大中華的官方影片得知火焰是危險物。
「原來火燒起來是這樣美。」他也曾經這樣說,可是他偏偏沒有好好的欣賞火。每次看見燒起來,就走了。人們跟他說:「切記,別戀戰。」
燃燒殆盡,這間店鋪卻變成了一間二手唱片店。找到了。
記載了凶險 傷勢也不淺 腳踏這裡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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