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對,我又來聊這些基礎的問題了😂
最近我都在把自己寫故事過程中模糊的概念做整理,發現睡覺前思考的話,答案莫名就會在睡夢中出現了。
我之所以寫了這麼多作品才回頭處理這種基礎概念的東西,是因為我從一開始就直接從網路上的編劇課入門,結果發現自己受到了許多無形的制約。前幾天在其他討論串中才發現自己的許多問題,以及被封死的自由度。
不過這個不重要,以下是我整理後的最基礎、核心的概念,想請各位幫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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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要大,就要讓角色「有理由」拼命想做、想達成一件事,然後有「巨大的阻礙」阻擋角色。兩者只要一方弱,衝突就會弱。
故事內容(劇情、角色、場景)合不合理,不是取決於是否正常、是否在人的認知內,而是取決於故事中的表現有沒有一致性。
所謂的成長,就是有一個人,他有一個或很多個目標,在追尋(目標)過程中發現受到阻礙,於是想辦法解決問題。為了解決問題而產生的外在行為、判斷標準、心態的轉變結果。
目標有分「兩類型」和「三規模」:
類型一「想要」:有慾望、人自己有意識到、不一定真正對自己有幫助、可能會誤以為是「需要」
類型二「需要」:有慾望、人不一定有意識到,是真正缺少,要滿足的內容。
規模一「最終目標」: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達成這個,是前往終點的大方向。
規模二「階段目標」:為了更靠近最終目標,角色給自己或受他人影響,指引的目前的方向(沒有明確目標、隨風漂流也算一種指引)
規模三「臨時目標」:在施行階段目標時,為了解決意料之外且需急迫面對的問題,而產生的目標。可能會對階段目標的內容產生影響(寫作時就只寫會影響的,不會影響的都是冗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