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個12歲的孩子,在小學4年級到6年級,在台灣就讀小學,還能攻讀法律。
0-9歲馬不停蹄的學習韓文美語,擁有故事創造力,想像力,排版能力,熟悉韓文美語寫作,聽說讀寫。
然後花了兩年的時間,可以讀懂中文,還能使用輸入法,熟知台灣法律。
這人是天才啊!無敵的!辯不贏她的!因為她今年才12歲而已。
沒錯,這是諷刺。
一切都為了讓自己表現的很合理,但一切都更加矛盾,你的記者在訪問你時,見到你各位朋友,不好意思,天才有一個有可能,你的小夥伴都12歲都韓中雙通,厲害啊!
你也能說朋友年紀都比你大,都很忙,然後採訪時都聯繫到全員出現的這種可能性,然後他們說話都不經大腦,像小孩一樣。
再來你可以看看我發的另一篇針對你的文章,你的朋友都是你自己的一種說法,包含你的記者。
再來熟讀法律的你,如何無視合約上對方無照的情況,雖然你只有12歲但你是天才耶,你不可能在未求證對方有無證照的情況下就訂立合約,因為你既然會讀法律,想必對著作權法也很熟悉的,因為你是作者。
再來就是這位可能不存在,還需要帶兩個小嬰兒的翻譯,帶兩個小孩經濟壓力多大,可能不是你這12歲小孩所能想像的,試問這樣的情況下,此位翻譯竟發動自殺式的盜文,亂留言回覆等等的方式,犧牲自己兩位小孩的未來的神風式攻擊?
翻譯一個沒出版,僅在一個平臺稍有名氣,作者才12歲的小孩,已這種自虐的方式來讓你告?
到底誰有問題?
不管你怎麼回覆也是矛盾,
你無法解釋這一切不合理的狀況
因為一切都是你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