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文章偶爾有一兩句漂亮的句子,不要通篇雕琢」。
覺得「漂亮的句子」可以比喻作粗體字,起了強調的作用,但如果全篇文章都粗體字就反而失去效果。
而且我覺得文字是作者將思想傳遞給讀者的工具,如果因為文辭太華麗複雜令讀者看不懂,那就失去意義了。
但比較愛看「心理」反而不喜歡太多「事件」。
不知道是不是年紀大了,看著主角一直衝來衝去(冒險之類),又或是見到主角的人中不斷發生八點檔式的事件,就覺得很累很煩。
比較想聽聽角色對事物、人生有甚麼想法。這也許亦需要事件去支持才有說服力,但不喜歡甚麼事都寫很長的寫法。
舉個例,比起由角色五歲開始一件件事寫的長篇小說,我更喜歡第一頁就就劈頭告訴我主角離婚了(他有甚麼感受)的短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