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5-7-12)
根深蒂固的荒謬絕倫、迷信,像一道堅固的牆,有效防止人類認知外面的真相。也有效地、光天化日下行使不公平。
社會上充斥著各色各樣虛假資訊,而人們價值觀又很大程度建基於被那些被灌輸的是非黑白,壞人可以成功得逞,好人可以被怨枉陷害。看似是光鮮服飾,原來是衣冠禽獸;看似低下階層,卻是道德高上。優良品格者普遍不愛爭名奪利、貪慕虛榮,不論陰謀也就不容易察覺和避開壞人的鬼計、賊裝嫁禍、挑撥離間,淪為獵物,或被打沉,人格高卻是地位低微。
反之,越是虛偽的產品包裝或宣傳技倆,越是陷阱式的銷售方式,越是不良的營商手法,越是誇張失實的課程或療程效果,越是偷工減料的工程,越是屠宰式的定價,越是捆綁式消費(但又不是批發市場或批發價格),越是奸詐,越是空氣麵包越是財源滾滾,擁有財富也等於擁有勢力,有話事權或控制權、選擇權,甚至是立法權之類等等。操控著社會的富有一族,死後資產會歸誰,好人還是自己人?很明顯是自己人,然後又是一個完美循環。低下階層只會永遠被那些,關心自己寵物權益多於的士司機尊嚴和感受,或任何工人或勞動階層基本合理人性待遇的瘋子所打壓。難度就沒有良心商戶或道德職員?負責任的經理、主任、局長、議員、署長又如何?或不貪婪的業主?遺憾地,這些人數目不多特別是在繁華大都市(受物質薰陶,大勢所趨,人們普遍認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弱肉強食,不擇手段才是生存之道,少眾遍離軌跡,不跟隨慣常做法的則被排斥或淘汰),而且一般壽命不會太長,影響力或向上爬的壽命,未成氣候已被剷除。又或者像筆者這種揭露別人罪行的,應該也不會有好下場。提到不貪婪的業主,在香港數目應該是零了吧,否則劏房戶不用叫苦連天、水深火熱。既得利益或權力掌控的人,不會願意改變這個對他們有利的遊戲規則或制度,他們成功率很高反正道德者不擅長也難於抵禦花巧招數、邪惡奸計或暗箭商人。
真正害人的妖,往往是出人意表,甚至可能賊喊捉賊,超乎一般人想像、期望和意料之外,能夠識破的人不多。又或者用小孩來掩護他們的惡行,筆者的鄰居有兩家(相連的)就是如此(並且從小灌輸歧視,長大後又是無病呻吟、害人為樂的妖魔一族),他們還有其它作惡方式。自私小人無處不在,甚至遍及辦事處、管理處和什麼什麼處中心或什麼什麼機構等等,並且永遠不會改變,社會狀況(學界、補習界、娛樂圈、體育界以至其它界別等)從來幾十年過去與今天也不曾有過公平就是最真的見証。要自救,唯有……(後續章節繼續探討,如果還有命的話)
「唯有什麼??當偽娘?我馬上去買一條裙子……」「嗯我是真娘,要不要剪短頭髮,束胸和改穿褲子當偽男?我不想再吃空氣麵包了!」等等,裙子不用買,頭髮不用剪,麵包也不用束,變性或跨性別是一種自我認同,不是一種工具或為了達到某些目的或利益而做的行為。如果我告訴您變性就可以轉運的話,那麼我也是一個騙子了。角色扮演者、模特兒、演員或犯罪等例外吧。如果變性或跨性別就可以富有起來,想必地球九成以上人口都是變性人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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