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妳說什麼?無照片人員?」張璡對這個古怪的名稱頓時感到莫名其妙:「即是她欠你們相片?那就簡單啦,可以隨時拍給你們啊,你們需要多少張?」
女民警趕忙搖頭:「不是這個意思...... 我是說,她這種類型的戶口簿在2015年經省廳下發文件後便已遭到凍結了。」
女民警望著張璡與小松的目光不帶任何情緒:「所以我現在要將這個戶口簿收繳下來。」
一旁的張康隨即發難:「妳起碼都要解釋一下什麼是無照片人員吧?就因為她欠你們照片,妳就要將她的戶口簿收回去?這算什麼道理啊?」
驚魂甫定的張璡迅即轉頭白了兒子一眼,示意他趕緊閉嘴,同時心念飛快轉動,當下已猜到了事情的大概。他向另一旁的凌小松點了點頭,示意臉色一下子變得煞白的她不要慌張,要她耐心聽完民警的指示。
民警沒有理會張康的質疑,不疾不徐地對張璡說:「我收回凌小松這個戶口簿後,便會發給她一張回執,證明她的戶口簿確實是被我們收繳的。然後你們拿著這張回執,連同她媽媽張燕在桂城的戶口簿,與當年法庭將張燕判監時發出的判決書,再回去桂城公安局,叫他們幫你們吧。」
聽完民警的說話後,小松與張康仍然呆立當場,好像仍想與對方爭辯,但張璡已聽出了她話裡玄機,便不動聲色,只輕踫了一下小松的手臂,示意她自己已然心裡有數。
接著女公安從辦公桌上取出一張白張,對小松說:「妳現在要親手寫一封申請書,內容參考妳舅父剛才遞上來的信件,概括地講一下妳的出生年月日、母親情況,與及持有這本戶口簿的經過等等,在信上注明今日日期,說你是自願提出申請,要注銷這本戶口簿的,在下面簽名後再交回來給我吧。」女民警指了指放在派出所大門旁邊的一張書桌:「妳就在前面的書桌上慢慢寫吧,之後還會有另一位公安哥哥過來幫妳做筆錄。」
小松接過信紙,茫然望著舅父,張璡看穿她心思,便領她坐到女公安指示的那張書桌旁,才問她:「妳有多久沒寫過作文了?懂得按照剛才民警姐姐說的要求寫申請書嗎?」
小松尷尬地苦笑搖頭。張璡便不多言,從隨身背包中取出筆記本電腦,打開文字處理軟件,再將自己本來寫給天鄉鎮派出所的信件文檔打開,即場做刪改重組,變成了一封由凌小松署名給天鄉鎮派出所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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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本人凌小松,生於1997年11月20日,生父何偉權與母親張燕並未結婚,而且生父至今已無法再聯絡,我在後來跟隨養父凌國賢姓凌。母親於2010年10月22日因販毒被判監15年,所以自13歲開始便獨自生活。自小我都不敢肯定母親有否幫我辦理戶籍,至2019年9月17日,我到桂城行政服務中心的戶政科查詢,才得知母親當年曾替我落戶於肇慶高要,惟當我再到高要天鄉鎮派出所查詢後,才得知當年母親辦理的手續並不規範,現自願將這本戶口簿註銷,之後會再到母親落戶的桂城重新辦理證件。
申請人7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8njG4Btziv
凌小松7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j4fxdDA07P
2019年9月24日7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3gnHsaU3u0
7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V3y38BCu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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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寫好後張璡先將整本筆記本電腦捧到服務台,先讓剛才的女民警在電腦屏幕上過目,確認內容符合她要求後,才叫小松按屏幕上的文字照抄在白紙上並簽名。
信件寫好、簽好又交好後,後台走出來一名只將公安制服披在身上,沒有將紐扣扣上的男公安。張璡估計這名年青民警應該未滿三十歲,只比凌小松大上幾歲,然而他的人中卻留著幾抺稀疏的鬍子,大概是覺得這樣子能投射出成熟男人的形像吧。這名民警帶著他們一行三人走進派出所裡的一個小房間,自己坐在桌上一部台式電腦後面,點起一支香煙,才開始向小松發問。
除了詢問名字年齡與學歷等基本問題外,這位民警似乎對小松去年在佛山參加的一個跆拳道比賽很感興趣,拿起貼著小松照片的參賽證問:「玩跆拳多少年了?打得怎麼樣?有贏過嗎?」
「是贏了。」小松顯得有點不好意思:「因為以我的體重,屬於我的級別就只得兩個人參賽而已。」
「即是起碼都有亞軍囉。」民警嘿嘿地笑:「妳報名參加比賽不用身份證登記的嗎?」
凌小松強作鎮定:「是教練幫我報名的,我也不清楚。」
民警搖頭晃腦起來:「妳記得當年妳媽媽幫妳辦這個戶口簿的情況嗎?」
凌小松回答說:「不記得了。」
張璡插話說:「當時她只得六歲,應該是什麼都記不起了。」
民警見張璡插嘴,便轉頭問他:「那你又知道什麼情況嗎?」
張璡聳了聳肩:「我才認識小松兩星期,我當然什麼都不知道。」
民警瞧了瞧坐在最遠的張康:「那你呢?」
張康生硬地回答:「我也不知道。」
民警點了點頭,臉上似笑非笑,繼續問小松:「妳最後一次使用這個戶口簿是在什麼時候?」
凌小松回答:「應該是在我唸初三,要報名中考的時候。」
民警再問:「有沒有用它來買過房產?」
三人都覺得問題好笑,凌小松回答:「沒有。」卻忍不住小聲咕嚕:「我都想有......」
這位年青民警繼續擺出一副樸克臉,不著邊際地向凌小松問了一大堆問題,而小松對大部份問題都以一句簡單的「不知道」或「不記得」來回答。在經過接近一小時,可說是沒什麼意義,也沒得出什麼結論的訊問後,公安用電腦打印出一份筆錄文件,再將它遞給小松:「先仔細看清楚,覺得沒問題的話便在上面簽名吧。」張璡湊前快速地掃視了文件一遍,檢視上面一大堆的不知道後,便向凌小松遞個眼色,示意她可以放心簽名了。
做完筆錄,張璡父子與凌小松返回到派出所大廳,剛才首先出來接待他們的女民警已準備好一張蓋上天鄉鎮派出所公章的回執。她將回執遞給小松,之後便示意三人可以離開了。
張璡瞄了一眼小松手上的回執,發現回執的日期赫然印著2015年7月20日。他當下更無懷疑,更加肯定自己剛才的判斷沒錯,便默不作聲地帶著兒子與小松,一起走出了天鄉鎮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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