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康呷了一口侍應剛送上來的冰凍啤酒:「想不到在大陸也會有這種愛爾蘭酒吧。」
這間酒吧位於蛇口海上世界一隅,是一幢獨立的兩層建築,除餐廳內部的兩層樓面外,地下入口處兩旁也擺放了幾張長方形木製餐桌,讓喜歡戶外進餐的客人可以選擇入座。餐廳內的裝修沿用英式風格,深色厚重的木製餐桌,昏暗柔和的燈光,與及貼於牆上上了年紀的外國啤酒廣告牌。
「這是深圳的老字號,在福田還有另一家分店,有時候我會在週末來這裡看英超比賽。」張璡呷了一口手中的Guinness,看了一眼桌上一塊比A3紙更大的塑膠餐牌,問兒子:「你想吃什麼?」
張康聳了聳肩。見兒子沒特別要求,張璡便點了一份英式早餐,再加一份牧羊人派。
這時候餐廳還未算很熱鬧,張璡先提醒兒子:「飲酒後我便不能再開車,等一會我給你叫一輛滴滴,讓他載你去口岸吧。」
張康問:「不能直接在路邊截的士嗎?」
「當然可以。」張璡再呷了口啤酒:「但現在在大陸用手機叫車已經是一般人的生活習慣了。」
張康對父親說:「今日我們在肇慶派出所的遭遇,好像比上次去佛山公安局順利,你預先準備好的信件還真有點用處。」
「小松的情況太複雜也太離奇了,當日桂城公安局的警官懷疑我們順口開河,這也不能怪他們。」張璡向兒子解釋:「到今日我們準備好信件,簽上名字,又寫上了我的證件號,表明我們願意為信裡的內容負責,不是空口講白話,這樣別人才會認真看待我們的講法。
「何況口講無憑,民警即使肯相信我們,也能隨便找個理由敷衍推搪。但現在有張白紙黑字的書信擺在他們面前,除非他夠膽將信件撕毀,否則問題便一直擺在那裡,也好歹要給我們一個說法了。
「所以文字書寫始終是最能保證理解,減少誤會的溝通方法。你們這一代年青人總愛寫短訊,用Emoji,書寫能力越來越薄弱,這點你要注意了。」
張康翻起白眼,捧起自己的啤酒杯大啖喝了幾口,對這個總愛找事說教的老爸感到很無奈。
到英式早餐與牧羊人派都分別送了上來,兩父子便開始動手分享,他們已很久沒有坐在一起吃晚餐了。
吃到一半時,張康忽然說:「想不到姑姐當年那麼厲害,竟可找到公安人員去偽造證件給表姐。」
「事情只是我的猜想。」張璡正吃著碟裡的炸薯餅,沒有抬頭:「但應該八九不離十。」
張康輕挑地說:「由此可見,大陸政府的管理與制度確實很黑暗,你說不是嗎?」
張璡的兩肩垂了下來,將刀叉擺放在碟上,斜眼望著兒子說:「你心中有太多對錯、是非、好壞與美醜等區分了。」
「難道你是叫我是非不分嗎?」張康得意地反駁:「你早前不是告訴我,儒家教人要無所為而為嗎?說做事要不計功利,只分對錯是吧?如此功利儘管可以不計較,但是非對錯也總得有個區分吧?」
「我說過的,是做事要不計功利,只問應該或不應該,而不是叫你去執著事情的對錯。」
「這兩種說法有分別嗎?對的事情就應該去做,錯的事情就不要去做,不就是這麼簡單嗎?」
「若世事真有你說的那麼簡單,世上就不會有這麼多的道德矛盾與道德難題了,譬如說......」張璡考慮了半晌,想起了今時香港的亂局:「你覺得警察使用暴力對不對?」
「當然不對啦!」張康反應激烈,然後以輕蔑的語氣對父親說:「我知道...... 你是想說,警察在制止犯罪時就自然要使用暴力了,是這樣嗎?但你這些無聊的例子是不能合理化今日香港警暴的。」
「我不是這個意思。」張璡神色坦然,聳了聳肩說:「我是想問你,假若警察在調查案件時已經完全控制住一個疑犯,對方已經完全被解除武裝,沒有任何即時威脅時,警察對這個疑犯還應該使用武力嗎?」
「那就更加不可以啦!」張康信心十足地說:「犯人也有人權,何況他只是個疑犯?未經審判,未經法庭定罪的人在法律上都要先假設他無辜,這不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嗎?」
「你說的或許很對。所以你認為對未經審訊又沒有即時威脅的疑犯使用武力就必然是錯了,這就是你對警察使用暴力的是非標準,是嗎?」張璡慢吞吞地吃完一條煙肉後,繼續對兒子說:「但我有一個警察朋友,他跟我講過一個故事。他告訴我十多年前他遇到一宗案件,有一個知名藝人的孩子被綁架,賊人向藝人勒索贖金,而孩子在當時只是個小學生。在往日很多綁架案件中,家人乖乖交出贖金後肉參是不一定能安全回家的。我雖然沒有統計數據,但也可以想像,賊人為了保密,或想乾手淨腳等理由,不管有否收到贖金,他們最終殺害肉參的機會都是很高的。
「所以那個藝人作出了一個明智決定,他選擇報警,而我朋友就是當年其中一個處理這宗案件的警察了。那次警察在交付贖金的地點佈下了天羅地網,成功將前來收取贖金的一個匪徒逮捕,解除了他武裝,成功控制了他。
「這時候,警察要這個匪徒講出藏參地點。而且警察知道時間不在他們一邊,每延遲取得訊息一分鐘,肉參的危險就會增加多一分。據警察當時判斷,他們也許只有半小時左右的時間,過了時限而這個疑犯的同伙又無法與他取得聯絡的話,那個小學生肉參就很可能會被撕票了。
「現在的問題是,你若套進我朋友的處境,你會用什麼方法去盤問這個疑犯呢?你會先讓他坐下來,喝杯茶再慢慢講?或你會尊重他的法律權利,讓他先請個律師再大家坐下來一起談?
「一個孩子的性命危在旦夕,若果只有暴力能令這個疑犯開口,能使他從實招來的話,你會不會使用暴力?」
「你說的就不是一般情況了。」張康顯然很不滿父親舉出的例子:「你說的這個疑犯雖然被警方控制住,但他的知情不報,他的綁架犯罪本身,就是對一個無辜生命的威脅,這時候警察使用暴力就算是拯救,就自然是合理的了。」
「好的,我想我也同意你的說法......」張璡點了點頭,卻同時提醒兒子: 「但我希望你留意到,你正在同意對一個未經審訊,而且完全解除了武裝,對現場警務人員又完全不構成威脅的疑犯使用武力。這是你剛在三分鐘前還堅決反對的,認為是不公義的行為。
「另外我還想提醒你,有一個可能性你沒有考慮到,那就是這個疑犯真有可能只是踫巧走到現場,又意外地提起了那個贖金包裹而被警察逮住而已,他真有可能是無辜的。你覺得你要不要給這個疑犯申辯的機會,或者保持緘默的權利呢?但請記住,你要拯救的小孩很快就會因為時間的拖延而被殺了。」
張康露出窘迫的神態,結結巴巴地反駁:「事情哪有這麼湊巧的?」
張璡聳了聳肩:「好吧,就當事情真沒這麼湊巧,那個疑犯真的有罪,而你對疑犯動粗逼供也是拯救人質的唯一途徑。但下一個問題來了,你究竟要用什麼形式,那種程度的暴力去逼供這個疑犯,令他講出藏參地點呢?打手板與打屁股肯定是沒用的了,那你覺得怎樣的暴力才是既恰當,又不過火的呢?請緊記,當你考慮這些問題時,你要拯救的人質正命懸一線。」
「嗯.....」張康知道自己正踩進父親精心設下的陷阱,但他仍想反駁:「是警察才受過的專業訓練,我怎麼知道呢?總之要適可而止,又要能令犯人開口就是了!」
「哈哈!你現在竟然覺得逼供一個未經審訊的疑犯是警察應該受過的訓練!」但張璡不想在這一點上再為難兒子:「你既然答不出問題,就不如讓我來給你點建議,你看成不成?譬如說...... 就像你在電影中看過的,我們將疑犯的頭浸入一盆水中,讓他無法呼吸,浸水的時間由15秒,到30秒,到45秒這樣一直加上去,直到逼他招供,你看這樣可以嗎?」
「……………………」
「你在同情疑犯?覺得這樣很殘忍是嗎?但我告訴你,當他的同伙知道事敗,當他們要將肉參撕票時,他們使用在那個小孩身上的手段可能更加殘忍,而肉參只是一個唸小學的無辜小孩而已,怎樣?」
張康早前那副信心十足的氣勢早已蕩然無存,他勉為其難地回答:「只要警察在這樣做的時候,沒有對疑犯做成無可挽救的身體傷害,又能成功逼供的話......」
「我的說話太狡猾了。」張璡步步進迫:「在火線上的真實行動,事情的走向與發展根本誰都沒法預計。誰都無法保證疑犯一定肯開口;也不能保證他講的就是事實;更不能確保疑犯在私刑下不會受到無可挽救的傷害。但在另一方面,事實擺在眼前,若你不立即行動的話,另一條無辜生命就快將要被殺。這時候你究竟會怎樣做?你對這個疑犯的逼供會做到什麼地步?!」
ns3.19.76.4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