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田聰,我有點感性的伸手摸向鏡子,結果鏡子居然很不給面子的爆開來,炸得粉碎,連落地窗玻璃都出現裂痕。
「你不要隨便亂炸我的東西!照鏡子照到自戀到摸鏡子,真噁心!不管了,日後等你賺錢記得買一個還我!」女金剛看著全身鏡支離破碎的屍首,表情又驚又怒,當場脫下高跟鞋砸我。用上在學校修來的閃避技能,我一個側身,完美的閃掉攻擊。
回頭一看,狂風手上不知何時多了一盒牛奶,一口氣吸乾牛奶,在我的注視下變成另一種風格的型男,小麥色的皮膚、一頭蒼白的半長髮,眨著淺綠色的眸子,他一臉無奈的說:「這下子,你相信我們的話了嗎?」
「不想相信,但不得不信。所以我跟你們一樣都是『暴食者』,不但吃下曼特寧的能力方糖,我還很倒楣的喝下農藥,讓農藥變成我的能力來源,能力則是爆炸……以上結論,還有問題嗎?」托著下巴,我擺出專業的表情,看著變身好同伴,發揮資優生的統整本領,把誇張到不行的談話內容,整理出重點。
老實說,我現在心裡有那麼一點點高興,哼呵!終於有讓我變成帥哥的一天。光憑這張臉,相信全天下的女人都會愛上我,算被女金剛說噁心也無所謂,就不信哪個男人有我這完美長相能不自戀!
「你只講你自己的部分!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們正義美食團的人了,團內目前只有十個暴食者,不屬於我們團內的暴食者,有些會來攻擊我們,我們只是比其他人更早找到你;拉你近團,只為了保障安全,以及方便行動,以免你落單被其他暴食者宰了。」
女王一席話令我從天堂掉到地獄,好不容易才相信這些荒誕的事情,又馬上告訴我現實的殘酷,令我不知現在到底該哭還是該笑。
長得帥很好,但是被人宰殺的感覺很不好,我果然還是應該回歸常人的世界當平凡高三生,嗚嗚嗚。
瞧見我沮喪、哀傷的表情,女王忽然心軟了。扯著一條條紮實的肌肉走向我,同情的說道:「別難過,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這裡就是你的家,你吃黑方糖、狂風吃白方糖,以後你們兩個為一組一起行動,我會叫他教你保命的方法,你跟他日後就住在一起吧。」
「妳也決定的太快了吧!這是我的人生啊!」我激動的抗議,二十秒內人生就被女金剛掌控了,這種事情誰能接受,況且家人什麼的、分組什麼的未免也太隨便了吧!我跟妳熟嗎?
「不管!團裡一切我說了算,與其在這裡嘰嘰歪歪的亂叫,還不如去認識你的『新家』,狂風!把他帶走!」女王拉開賣菜嗓門叫罵,體型又從女金剛變回原本身材火辣的模樣。她並沒有放過我,冷不防的拔下另一隻腳上的高跟鞋,對準我自豪的臉蛋砸來,速度比上次還要更快,我的臉要被砸了!
第一時間,我伸手擋住我的臉,但狂風速度更快,用不到一秒,他出現在我面前替我擋下殺傷力強大的高跟鞋。當我回過神時,我們已經離開女王的辦公室,而且是「瞬間」離開辦公室,恐怖的移動速度,使我愣在門前不知作何反應,但是狂風笑得很靦腆。
「我的能力是速度,所以女王叫我狂風,她只是性子壞的點,人還不錯,雖然好像有點遲了,但是……歡迎你變成我們的家人。」狂風亮出一口白牙,笑得燦爛耀眼,只有他還把我當成小孩子氣的田聰,大方伸手摸亂我的頭髮。
想起自己剛才不經大腦的話,心底居然有點害怕狂風內心受傷,於是彆扭的解釋:「我、我沒有討厭跟你一起行動,只是那個女金剛……」
「有完沒完啊?還不快滾!」可能是聽到敏感的字眼,門內又傳來女王的吼聲,連帶花瓶砸碎的聲音,一齊傳到門外。
「你最好別在這樣叫她,她最近要煩的事情很多,而且為了你,我們又變更窮了。」狂風輕輕嘆息,他抓著雪白的頭髮,露出傷腦筋的表情苦笑:「女王剛剛幫你爸媽還了一千萬債務,她才是真正對你家伸出援手的人。」
晴天霹靂,剛剛拿高跟鞋砸我、逼我喝農藥,甚至賞我兩巴掌的女金剛,居然是幫我還清家中債務的人?那一千萬該不會是我的賣身費吧?就像電視上演的,給你一千萬,你就是我的人了……
「她剛才幹嘛不說啊?所以我們家真的不會有人去討債了?」雖然一度淪落到網咖躲債,我\心中還是相當擔憂伴我十七年歲月的老爸、老媽,步入中年的人是禁不起討債集團一頓打的。
「她不好意思說啊,別看她兇猛的模樣,心底其實很溫柔,趁你無法動彈的時候,她跟另一個夥伴找到你跑路中的父母,親口告訴他們你死在農舍的爆炸案中,所以……你已經回不去了,爆竹。」
提起這件事,狂風臉色變得非常憂鬱,似乎是想起什麼感傷的事情。我在好奇心的趨使下,白目的問出不該問的問題,自打嘴巴,晚上活該哭死好。
「我爸媽……有很難過嗎?」或者說,他們還心疼我這個五天沒洗澡的兒子嗎?
正常父母聽到孩子的死訊,沒有人會笑得出來,我的父母也是一樣。根據狂風表示,從另一位同伴口中聽說,爸媽知獲消息當場哭得肝腸寸斷,立刻奔回屏東家中,此時警方已經在爆炸案現場拉起封鎖線,他們在封鎖線外呼天搶地,不惜大戰警察,最後終於進入爆炸的農舍。
「田聰啊!快點回來呀──」
「田聰啊!你在哪兒啊──」
「田聰、田聰、田聰……」
我可以想像養育我十七年的老爸、老媽有多難過,上週明明還信誓旦旦的告訴他們,我要考上台科大、要賺很多很多錢、要養他們一輩子。轉眼間,我變成不孝子,就算招一百次的魂也沒有用,我回不去了。
起碼,世界上還是有人會為田聰的消失感到難過。我的眼角泛淚光,幸好女王幫爸媽還了一千萬債務,若負債又沒了兒子,人生會不知道該如何過下去。狂風安慰似地拍拍我的肩膀,開始介紹我未來的家,我強忍傷悲,努力記住他說的每一句話,日子總是要過。
根據狂風的說法,這裡以能力行俠仗義,同時聚集倚靠各種食物變身的人們,才命名為「正義美食團」。
一開始由女王白手起家,租遊艇跑到海上找海盜,用能力與蠻力令他們屈服,乖乖交出自己搶來的錢財,而後開始尋找跟自己一樣的人。
漸漸有同伴之後,女王搶劫強盜的次數變多了,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夥伴們也一起效仿她,秉持「劫富濟貧」的名義,開始填飽自己的荷包。
費盡千辛萬苦,終於存到錢,買下這棟大樓頂樓共五層,大家住在一起,定出一套規矩,成立「正義美食團」,並以家人相稱,然後繼續搶壞蛋們錢。
「我必須教你如何保住性命,以免你被殺死。」狂風眼神凌厲,不像在開玩笑,但我會爆炸,誰敢殺我?
一開始我真的這麼想,直到後來狂風道出變態外國人的變態定律,我開始為接下來的亡命生涯感到難過。
有人說,曼特寧是個發瘋的天才科學家;有人說,曼特寧超越夜神月,是新世界的神之父,在我眼裡看來,他什麼都不是,只是個興趣噁心的變態。
經由狂風解釋,我才知道原來曼特寧給得那張名片大有功用,裡面填滿他的變態遊戲規則,拿小刀割開,就會看見裡面夾了一章小紙條,需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懂上面寫什麼。
曼特寧一共研發一百種不同能力的方糖,吃下方糖的暴食者若自相殘殺,被殺死的一方會變成粉末,並留下體內的方糖;暴食者可以吃下別人的方糖,擁有各種能力,直到殺到剩一個,最後那位擁有一百種能力的人,才是新世界的神。
我現在的表情想必非常難看,終於曉得女王說「不准回家」、「不准見親友」、「要換名字」的真正原因。
曾經有位暴食者,他很強悍,但最後還是死在其他暴食者手中,原因是:有暴食者挾持他的家人。他不願自己家人被殺,所以自殺交出方糖。
換名字,是為了讓那群慘無人道的混蛋,找不到我的家人。日後要出門,我也得全副武裝,墨鏡、帽子、口罩……以免被熟識的人撞見,這也是規矩之一,畢竟「田聰」已經被認定死亡,若被看見後果不堪設想。
面臨死亡遊戲的恐怖壓力,若沒有相互信任,根本無法像美食團那樣生活在一起,人都會擔心自己身邊的暴食者,會不會貪圖方糖進而殺你。
我問起狂風,為何會知道我吃下方糖?狂風一臉感慨的告訴我,曼特寧每增加一位受害者,便會用各種方式傳遞訊息給其他暴食者,出現位置、方糖顏色等等,好讓暴食者們前去爭相搶食方糖,如果他們再晚點到,我可能已經死於非命……人在動彈不得的時候,被摸走腦袋很容易。
曼特寧的變態行徑不止如此,被他選上的人都有共同特點,他們都感受到「絕望」,身上發生過各種悲慘的遭遇,我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如此一來,這些人對第二種人生才會有全新的體會,窩囊廢也會變得積極,因為想要活下去,就要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