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巴士底監獄被攻陷後,法蘭西就陷入了無盡的恐懼之中。國民制憲議會,也就是在7月9日改名的國民議會,幾乎統治了整個巴黎,成為了波旁王朝實際上的行政機關。
此刻已經過去了一個半月,為8月26日,如果換算成現代的時間,陸瑜恐怕還有5天就要開學了。秋風逐漸令天氣變涼,也令陸瑜昏昏欲睡,看著國民制憲議會在討論政策。哎,古代人的政策關我什麼事?我又不是歐洲的,我一個亞洲人,這些影響的了我嗎?我來聽這種用法語演講的政策,不說我聽不聽得懂,可這口音簡直比我的英文老師說英文還重。
只聽到有人清了清嗓子,他是這大會的主席,他說:「各位,你知道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什麼嗎?是關於我們的新秩序。昔日,我們第三等級擁有的人數比一,二等級加起來的總和還多。可如今,當我們控制了整個巴黎後,卻發現了一件事,民心可用卻也不可以用,憤怒的民眾燒殺搶奪,簡直把我們這當成了某些野蠻部落。」
國民議會主席繼續說:「無視、遺忘或蔑視人權是公衆不幸與政府腐敗的唯一原因。所以在我們的商議下,為了確保國家的安定,國民的生活,我們正式通過《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以「自由,平等,博愛」為原則,正如我們旗幟之上的藍,白,紅。」
有人發問道:「公民有什麼權利?」
國民議會主席解答道:「人權是屬於所有公民的,比任何社會或任何國家,更是保護所有公民的一個避風港,以下所說的,是自然而然的,也是永不失效的。從今天起,全部的主權歸於國民,所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又有人發問道:「所有公民嗎?」
國民議會主席點頭:「所有公民。」
陸瑜無聊地環顧周圍,卻發現根本沒有一位女生,他嗤笑,心道:公民只是男生嗎?原來這就是人權呀!他也發問道:「你所說的自由,平等,博愛是什麼意思?」
國民議會主席說:「自由為有權從事一切無害於他人的行為,有言論、著述和出版,以及人身自由,但不可擾亂公共秩序;平等為對於身份的平等,無論出身如何都能平等地擔任一切官職、公共職位和職務……如果還有什麼問題的話,你們可以看看這個小冊子。」
陸瑜拿到了一本《人權宣言》的小冊子,直接上面寫著17條理論:
第一條:在法律上,人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産、安全和反抗壓迫……
國民議會主席接著說:「所有公民都有權在制定法律方面進行合作。可以個人親自參與,或透過自己的代表參與……」
陸瑜聽著這些感覺有點怪,但還是感嘆道:這就是傳說中的《人權宣言》嗎?可是怎麼感覺根本沒有人權呢?只是單純地反對貴族而已,沒有女生,沒有奴隸,真的有人權嗎?難怪他們會選擇一個錯誤的政府,原來是一開始就錯了。
陸瑜把小冊子帶回去給律師看,輕輕翻開,只見小冊子上面夾了一片蒲公英,好像一開始的那樣。陸瑜不由愣出了,這個世界是在輪回的嗎?為什麼感覺到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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