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同學會上,我冷若無人一樣的看著台上興奮表演的老同學們,我內心是尷尬的,老實說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邀請的原因。
我還以為我只是個被遺忘的錯誤而已。
這一次的同學會,是高中的,身為知名校友的鄭號錫沒出現,而我這個汙名滿天飛的錯誤卻出現了,不覺得,有些格格不入嗎?
“呦,這不是我們特別有名的同志班草,朴智旻嗎?沒想到你還真厚臉皮呀,帖子發給你是想讓你別來,你怎麼這麼賤啊?”我眼前,一個又一個的人類朝我靠近,各個手中都提著高腳杯,這正是我喝醉的原因了。
我也不過無心的看到帖子,無心的予以赴約,結果這反倒讓我成了罪人是嗎?
那我看下次我還是別報地址給郵局好了,隨隨便便就是恐嚇和嘲諷,我已經膩了。
於是我起身,果斷的想離去,結果卻被來者以敬酒的名義摁在椅子上,我動彈不得,敬也不是,不敬也不是,只好無奈的拿起酒杯,一杯接一杯的灌下肚腸;也不知道第幾輪後,我眼花撩亂,看到地上矗立的幾隻酒瓶,再看看已然醉倒於椅背上的幾人,無奈搖頭,起身,搖搖晃晃的離開了聚會。
畢竟我平時喝的酒也不在少數,這樣度數的酒頂多讓我發昏而已,醉倒還不至於。
走到外頭,現在不知道是幾點了,可能是午夜了吧,我自問自答著,而後走至大街上,什麼人都沒有,真的可以用空空如也來形容......不對,空空如也倒也不至於,人還是有的,只是都成雙成對,好不甜蜜的模樣,真令人羨慕的想避開視線。
“真好啊,如果也能像他們一樣該有多好......為什麼我就得這麼不一樣...”
有時候,我埋怨天也埋怨神,為什麼不仔細一點,要把錯誤降臨在我身上,我難道天生就活該被歧視嗎?
同性戀錯在哪,我只不過是想和自己愛的性別一起白頭偕老,就算違反了大自然的法則,就算顛覆世俗人的價值觀,但這不也同樣的稱做「愛」嗎,為什麼會生小孩的異性戀能被接受,而我這種同性戀卻得被當成怪胎對待,沒道理不是?873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84aP5Gl0c3
想到最後,我不自覺得笑了出來,原來我真的是個怪胎,居然認為這也配稱做「愛」,如果這也算愛,那我為什麼又會三番兩次的被傷害?
終究只是我異於常人的思考心理而已。
“好冷。”現在大概是秋天轉冬天的時節了吧,冷風颼颼的,我獨自一人坐於大馬路旁的花台上,果真是有點冷了
然而我卻沒打算離開的意思,其實我住的公寓就在右手邊大概三百公尺處,幾分鐘的路程,很近的,只是雙腳不屑理我,像綁了鉛塊一樣的沉於地面,我也很索性閉上眼故作沉思的模樣,講白了就是酒精發揮效用,我眼皮沉,腦袋也沉,全身都很沉,於是一個乾脆就打算在這兒稍作休息片刻了......
結果就這樣瞇到了早上,我甚至連我怎麼到家的都不知道。
該不會是夢遊了吧,但這定位效能也太好了吧?!
不太對啊,我頂多就厭世了點,平時也沒有什麼壓力可言,哪來的夢遊;那又是誰把我帶回家了,哪個人敢碰我?
不管是誰,至少也能算是個好心人吧。
畢竟他也是少數敢碰怪胎的人了,挺難得的,可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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