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來,香港出現了大量性別平權問題的爭論,當中經常見到4個英文字母,就是「LGBT」,到底大家知不知道這組字母的含意? 其實「LGBT」是代表四個群組,包括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90年代開始,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已無法完整交代相關群體,「LGBT」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LGBT」現今已獲得了許多英語系國家的「LGBT」族群及媒體認同及採用。 這次先簡單解說一下「LGBT」的「L」。女同性戀者(Lesbians)顧名思義就是女性之間互相吸引,從而發生愛情或性。Lesbians一詞源自公元前六世紀女詩人莎孚的故鄉 — 古希臘萊斯博斯島的名字。透過古代文獻,歷史學家推測莎孚曾在島上指導、薰陶一群年輕女子。雖然她遺留下的作品不多,但多與女性的日常生活、感情關係及習慣等有關,尤其關注於女子的美貌,並明表她對女性的愛意。之後稱呼亦曾有多次的轉變,但最後這名詞都沿用至今。 無論東方或西方歷史,都是重男輕女,但出奇地女同性戀者卻較少受到迫害,甚至被視為無害,故此歷史紀錄了很多女同性戀的情況。 不過去到近代,大眾對女同性戀者的態度卻轉差,在19世紀末期,西方早期的性學家就開始進行分類和描述同性戀行為,由於缺乏了解,或女性的性慾阻礙,女同志就被區分為沒有堅持女性的性別角色,並錯誤地斷症為精神病。自此,以反抗性別角色為根據的次文化逐漸形成,許多女同性戀者被視為不道德、受排擠的一群。 直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西方出現了大量社會運動,隨之而來的是同志運動和女權意識的激增,進一步轉變女同性戀的定義。直至到1969年發生的石牆騷亂(被認為是現代同性戀運動的出發點),同性戀者開始大規模組織起來,要求合法的地位、社會認同和平等。這個同志平權運動,直到現在的二十一世紀,仍然在進行中。 經過多年的運動及宣傳,大眾仍然對Lesbians有相當多的誤解。例如有人會問一個偏向男性化的Lesbians:「妳這麼陽剛、男性化,為什麼不乾脆變性?」其實現代社會,傳統的男女角色已經逐漸調整,每個人都在尋找自己的樣子、風格,女同性戀也一樣,她或許喜歡自己帥氣俐落,卻不表示自己想變成男人。 亦有人會一知半解地問:「同性戀是不是也分男女生角色(即是TB或TG)?」事實上同性戀的性別角色多元,也不是僵硬的分為「男女生」。兩個同性別的人在一起談戀愛,兩個都是女生,其實不適合用一女一男的模式來解釋,而是她們於一段關係裡,自己對自己的看待、定位,又或是人際相處中的定位。這些角色不是固定不變,有可能會在看待自己的方式不一樣時,又或是跟別人的互動過程中有所改變,當然有一些人的對自己的定位很堅定。 除了以上的事例外,還有許多形形式式的誤解。事實上每一種族群有屬於自己的次文化,女同性戀者也一樣,有著許多屬於她們的角色、語言和社交模式。想更了解她們,最好的方法就是抱著開放、寬廣的心態,多接觸、認識Lesbians朋友,這樣就會更明白她們也只是普通人。 69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ka2Nrm3v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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