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到這題目時有沒有抓破一地頭皮?(笑)
今天我又在社群裡廢話連篇!請各位包容我的邏輯、體諒我的異想。(再笑)
最近會在社群裡活動都是適逢話題令我太有感。其中更看到有作者分享了一則「作者vs出版社」的恩怨事件後,更是深深有話要說。
在上一篇就說到我對出書的想法。而我也曾經跟出版社有一點交流,那是N年前開始有電子書之時,曾經有出版社主動找上我。
當時我只是將自創的小說放在自家製作的網站上連載,而被對方找上也是奇人奇事。我還記得當時我就已經對版權這問題很緊張,因為我知道就算我所寫的質素有多壞也好,這個作品也是我筆產的!說到底也是我的「親生兒女」啊!我最擔心就是那種「拐了我兒又不養他但又不還給我」那種情況。
我還很記得那間出版社是新創立的,而且該社是看準了將來實體書發展會被電子書取代,所以才會在網上找適合的作者再進行邀約。稿費是以點擊率計算,至於版權也跟普通的出版社一般,只能在它網上公開。除非它們關門大吉,相關作品才可以再以其他方式重見天日。
考慮過後,我覺得一「玩」無妨,因為我心想該社應該很快會「被玩完」。於是我便與那間出版社簽了約。
果然如我所料,那時電子書還是個新興東西。那間出版社為了生存又再次轉過型,到最後還是敵不過那個年代的衝擊關閉了!
於是我便名正言順地接回自己的「兒女」。
雖然我也不會再將那些「兒女」見光,但仍然是那句「回到家就好」!
後來,我也從沒有跟任何出版社打過交道。
然後再然後,就是很多篇前已說過的「在因緣際會下接觸了同人界」。再在同人界自資出產「實體本」來完成了那個出書之夢。雖然不能成為專業作者(我也自問自己是一個懶人),但總好過再發生如上述所講的限制。而且在同人場出書相對成本比較少、壓力也比較少。就如我先前在社群裡提到,跟出版社「合作」出書確是很高興,但若然賣不掉的話…好可能會令到自己因為各種原因而永遠封筆。
我承認我怕痛!還是乖乖地當個網絡寫手輕輕鬆鬆亂作已滿足矣!(笑)
【任意識飛翔之點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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