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坐在咖啡店的吧枱上,忽然,聽見了一對情侶在吵架。
那是一個面部猙獰的男子,年約四十,身穿麻布長恤。對面的是,一個柔弱的女子,僅穿着一塊單薄的衣恤,年約三十。
我並沒有聽清他們在吵什麼,吧枱的其他人似乎也沒閒暇管這種雞毛蒜皮之事,即使這個男人在使用暴力。那可憐女人的尖叫聲只不過在模仿歌劇團的背景音樂,也就襯托男人而已。
印象中,我只不過是站了起來,不知是因為他看到我眼神如同死人般的一樣,還是這般像幽靈一樣的軀殼,男人停下手,瞪了我一眼,這場歌舞劇便驀然落幕了,然而那女人似乎更痛苦了般哀求着男人。
果然,愛真的難以理解,不,是無法理解。這真的使我感到很惶恐、不安,恐怕又要徹夜失眠了。這就是愛嗎?那就是幸福嗎?我記掛着這個問題反覆思索,最後也並未得到解答。
那時候為什麼我會站起來?我感到羞恥和難堪,彷彿做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一樣。女人、男人、愛情、那是究竟是什麼?可以吃的嗎?飢餓時可填飽肚子嗎?不會哽到吧?
恐怕我這種人永遠也不會知道愛是什麼,也不配明白,我始終只能猙獰地、可笑地、可恥地活著,為此我感到非常抱歉。6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pr0TJu3oq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