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笔,我这手都在抖,跟当年在石市天香茶坊那间黑屋子里,被那帮畜生摁在床上的时候一样抖。写这些玩意儿,比他妈的让我再去鬼门关走一遭还难受。扒开自己的烂疮给别人看,尤其是这疮还烂在裤裆里,烂在心尖上,那滋味,谁遭过谁知道。
我,何建军,一个快四十岁的糟老头子了,工程师,离过婚,有个儿子,平日里也就混口饭吃,偶尔跟狐朋狗友喝点小酒,找点不清不楚的乐子。我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摊上这么一档子腌臢事,丢人现眼,差点连做男人的本钱都给人家废了。
这本书里写的,就是我亲身经历的那场“冀北之劫”。每一个字,都像是从我心头剜下来的肉,带着血,带着脓,也带着那股子永远也洗不掉的臊臭味。我知道,这些话糙,这些事儿脏,但生活有时候,它就是这么个不讲理的操蛋玩意儿。你以为你活得人模狗样,其实在别人眼里,可能连条狗都不如,想怎么作践你就怎么作践你。
那晚之后,我好像就废了。不光是身上那两颗时不时还隐隐作痛的丸子,更是这心里头,像是被人用钝刀子反复拉锯过,留下一道道深可见骨的口子,一碰就疼,一流血。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闭上眼,就是陈兵那张狰狞的脸,就是毅哥那不似人声的惨叫,还有我自己那像狗一样摇尾乞怜的熊样。我他妈的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你说我贱不贱?为了那点裤裆里的快活,差点把命都搭进去!
王毅,我那曾经的“毅哥”,他比我更惨。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那玩意儿还能不能用,他那颗被踩在脚底下的心,还能不能再硬起来。我们都曾以为自己是情场上的猎手,是酒桌上的英雄,结果呢?不过是两只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最后差点被拔毛烤了吃的公鸡。
写这些,不是为了博取谁的同情,我何建军还没那么下作。我也不是想喊冤叫屈,那事儿,我自己也有责任,色字头上一把刀,这道理我懂,只是当时被猪油蒙了心。我就是想把这坨压在心里快把我憋死的屎给拉出来,让它见见光,也算给自己留个念想,或者说,留个教训。
这里面没有英雄,只有一群倒霉蛋,一群畜生,还有一些躲在暗处,笑得比谁都阴险的王八蛋。我不知道那个姓陈的孙子,现在是不是正春风得意。但我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话,我以前当屁话听,现在,我信了。
你们要是看了这本书,觉得恶心,觉得我活该,那你们就骂我,我受着。要是你们能从我这血淋淋的教训里,看出点儿什么,哪怕就那么一丁点儿,也算我何建军没白遭这份罪,没白写这些丢人现眼的字。
就这样吧。那晚之后,石市的夜,在我心里就再也没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