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創作是讓我逃避現實的一種方式。
現實很苦悶,充滿各種糟心的事,但小說可以讓我作白日夢。我能成為冷血無情的殺手、希臘神話裡的混血神子、帥氣無比的盜賊hacker、在中世紀當魔女,還能跟騎士談戀愛、在哈利波特裡做正氣師,到現在自己在寫仙俠言情,看到筆下的角色陷入戀愛這些小事,都讓我感到很歡喜、很爽。
而那些曾經與淚水相伴的夜晚,我用文字為遺憾的初戀寫下一個體面的句點,一點一滴修補自己受傷的心靈。這些,都是小說帶給我的意義。
比起稱自己是作家,我更常說自己是「造夢師」,用文字建構出如夢似幻的世界。以前出的書,最後一頁我會寫下:「願看的人能遠離世間煩囂,墜入我為你而建的溫柔夢鄉裡。」
而且,我是個多夢的人,手機裡記了很多夢境,有大逃殺、魔法、異能、偷盜團blahblahblah這些我都想寫出來。想把我的夢全都寫成故事,好讓我覺得這個世界依然有趣。
所以,作品沒什麼回響的話,我會建議把它當作是自己的避風巷,是你心靈的調和劑,文字是有溫度的,可以溫暖、修補一顆破碎的心。
但同時,我也誠實地承認,確實希望能有更多關注。不過,就算沒人看,我也不會輕易放棄。因為這些小說、這些內容與靈感,都是我的寶貝,我當然要珍而重之,好好對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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