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一天,高三暑假。四年來,和他交往,最快樂的三十天。
儘管發生過很多,看過他身邊很多位女性友人,但當他和我提議要來一場一個月的旅行時,我也沒有猶豫地答應他。看著他的眼神,我從沒想過拒絕他的人是怎麼做到的,還有他總說著「我們」,我自然只想著,他口中所有的我們,都是我和他的總和。
我們去了一個鄰近的小島,租了一台露營車,就這樣沒準備其他的,我們上了飛機。我甚麼都沒多問,因為我無條件相信他不會騙我,他會給我所有最好的。
出發前一晚在家裡,我和他說,我想給我們的旅行加一項條件,把手機留在家裡,他一開始是反對的,用各種理由還有說法拒絕我。就當時而言,耍脾氣這招對他還是很有用。出門前,我倆就真把手機關機後放在客廳的茶几上,那時候我是想著,沒有外界干擾的我們,就會一直相愛了,不會再有我沒看過的名字打給他,不會再有他抱著我的時候想著別人,也不會再有讓我們吵架的誘因。
那三十天,露營車時而停在小山上,時而停在海邊,有時候看著窗外的一望無際,有日出,有日落,有月光,有星空,一轉頭,還能看見他。天氣好的時候,去海邊衝浪、玩水。天氣不好的時候,待在車裡看雨絲落在窗戶上留下的痕跡,還有大浪無情拍打沙灘的狠勁;天氣好的時候,到山上一覽美景,是海天一色,是瞭望三百六十五度的景,海闊天空,有眼前的也有心裡的。天氣不好的時候,是兩個人在雨中狂舞,還有躲在車裡相依偎。
如果那時候問我,那個最老掉牙的問題,只能選一個人一起去無人島,我一定選擇他。
在沒有其他人的世界裡,不會被打擾,不會有人打擊我的自信心,也不會有人質疑我,和他般不般配這件事。我們可以很做自己的,用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千四百四十分鐘,八萬六千四百秒,看著眼前觸手可及的那個人,並堅信著,我們相愛,就是這麼單純的。
那一天很反常,通常他都睡得比我多,我想是之前工作得太累了,放長假出來玩,多睡會兒也沒甚麼。但唯獨那天他比我早起,用一種我看不懂的眼神,看著睡眼惺忪的我,我當下只意識到他坐著,沒想太多的蹭在他身旁,對他說:
「再睡一下吧⋯」
他沒說甚麼,只是伸手拂著我的頭髮,露出了淺淺的微笑。我可能又睡著了,但也可能沒有,九百多天了,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都能安穩入睡。
「我們去看看清晨的海吧。」
他這樣對我說,語氣裡有我聽不出來的不同,不具體,因為我也不知道怎麼不同。我在他的半強迫之下離開床舖,帶著一頭亂髮,大素顏,普通長T-shirt,走到露營車外。不知道幾點了,反正他牽著我的手,聽著淺淺的浪聲,天微微亮,霎時一陣刺眼的亮光,是日出。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看日出,曙光燦爛,晨曦明媚,他當時那一笑,比眼前的旭日東昇還耀眼,照亮我一整天的心情。也是他的一個微笑,點亮了四年間所有他在的時光。
我把那天稱作,「完美」,是個有頭有尾的故事,他給了我富含光輝的朝陽,也給了我緋紅的夕陽餘暉。
落日斜陽,映照著我的臉龐,天然腮紅,他單膝下跪,遞給我一束花,是盛夏的純白洋桔梗,『只給妳不變的愛』,他對我說,希望我和他,可以繼續相愛。
我顧不得他這麼對我說的原因,也沒糾結他怎麼會挑在那一天和我說這些,我只當他是答應了一生與我相伴,也是求婚的一種,畢竟都說白色洋桔梗作為新娘捧花最合適。我們之間甚麼都不缺,只少那一紙婚約。
我只在乎有多心動,而不是,他怎麼不說愛我或給我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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