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們約定了在APM相見。在十一月最後一個星期六,我們約好了下午2時在觀塘站等。當日,我將數千元現金,塞進一個比拳頭更細小的布袋。這布袋是母親送我的,用來帶金錢回校交各種費用。升中後,小布袋就成為我的銀包,我帶着它回校吃午飯。由於它實在太細小,我向來不會放太多金錢進去。大概,二百元已是它的上限。這次,是例外。將數千元紙幣塞進去,總比將金錢放在褲袋安全。
一如以往,我比約定時間早來到觀塘站。我在月台的座位坐下,提起電話,打算傳出短訊跟J說我已到達。突然,背後突然感到被硬物刺戳的劇痛。回身一望,J拿着一枝無印鉛芯筆,指着我的背部。
「想謀殺?」根據本人非正式統計,每年被鉛芯筆插死的人,應該不高。以鉛芯筆作為兇器的人,應該少之有少。不過,我眼前似乎就有一個。
「我學沈佳宜咋!」J一邊將筆收進無印筆盒,一邊說着。她穿着一件白色恤衫,連頸喉鈕也扣上了。看起來,是一個斯文女子。沒想到,她一來就試圖用鉛芯筆貫穿我身體。我不解,為何我認識的女生都這麼瘋癲?幸好,我身軀未至於一戳即破。
沈佳宜用筆戳柯景騰背部,是為了喚醒他,逼使他學習。然而,J的舉動是不明所以的。而且,沈佳宜用的是原子筆而非鉛芯筆。還有,為什麼J會在月台上拿着鉛芯筆呢?我向她提出這疑問,她就拿出一本無印記事簿給我。無印鉛芯筆、筆盒、記事簿,看來她是無印忠粉。
接過記事簿,隨意揭開一頁。映入眼簾的,是一首流行曲的歌詞。接着,我不斷往後揭,看見一首又一首的歌詞。
「全部都係你抄嘅?」看着J端正的字體,不禁讚賞她的筆法。從小,我最討厭抄寫類功課。可是,老師們總喜歡叫學生將課文抄數遍。我的字跡不美,總會寫得東歪西倒。有時,我會羡慕同學們能寫出一手好字。不過,在我眼中寫抄是世上最苦悶的事。如果許可的話,我寧願用鍵盤輸入一千字,也不想寫下一個字。我完全不明白,為何J會在空餘時間抄寫歌詞。如果喜歡歌曲的話,聽着音樂將歌詞唱出就可以吧。究竟,抄寫的樂趣何在?
「啲字幾靚喎!」我隨口讚揚一下她的字跡,然後將記事簿遞回她手。她打開記事簿,揭到最後一頁。剛才,我只看見中間數頁,沒有看到最尾這頁。她將這頁撕下來,遞給我。
「送畀你!」她用紫色筆,抄寫了林宥嘉《神秘嘉賓》的歌詞。三年前,我們一起看演唱會時,我說過喜歡林宥嘉。似乎,她記得我所說的。我忘了是否曾經告訴她,我最喜歡的歌就是《神秘嘉賓》。看來,我有說過。不然,她也不會抄這首歌詞送我。
「多謝!」答謝她後,我將歌詞對摺,放進斜揹袋裏。然後,我們便離開月台,前往APM。我一邊走,一邊翻出小布袋,打算數算一下現金數量。若然一會兒才發現金錢不足購買電話,這樣很尷尬。
「錢財不要露眼啊!」在我拿出那疊現金時,J按着我的手,不讓我取出。香港的治安,應該會不有人當眾搶錢吧。我看着她一臉認真的模樣,只好把小布袋收好。然後,我就跟隨她的步伐,來到APM的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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