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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知道一切开始的那一个瞬间发生在何时,甚至早在事情发生的当下,我也清楚了然;而若是要我讲述这件事情,那么也必定要从那一个瞬间讲起。
早在他正式走入我的思绪之前,他的那一对眼睛,宛如两潭混入了破碎琥珀石的绿色宇宙——多愁善感、高傲、冷静、自信、疏远。那是一双狡猾的眼睛,有着与拥有者的年龄所不相符的苍老和沉稳,同时又有着年轻气盛的戏谑与智慧——便已经让我忍不住去追寻。
那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就是米开朗琪罗触碰过的大理石也与之不能相比;而也正是这同样的一双眼睛,在那个硕果逐渐枯死的秋末午后,猛然撞碎了我所有的心防,害我被掷入一个为期三个月的、狂喜又痛苦的天堂。
在那时,就如一个自大者的提醒一般,为的是敦促我去膜拜那双神迹一般的眼睛,他将手中早些时候从学生那儿收去的一沓笔记拍上我的头顶。
一切都始于这一刻,同时一切也都终结于这一刻。
在我往后的人生中,这一瞬间像是某种苦涩又甜蜜的魔咒,不断在我最意料不到且不设防备的时刻浮现。
而当下,他近乎嘲弄地微笑,但不是那种恶毒的、幸灾乐祸的——甚至可以说,他仿佛在向我别扭地表达歉意。他低头看着我,低声调侃着我所犯下的纰漏,随后又赞扬我探讨的观点颇有趣味。
也许我是想挽回面子,又或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便开始不自知地想要让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多徘徊一会儿、让他的眼睛——那样的一双眼睛!——在我的身上多停留一会儿,就像一只歇息在地中海屋檐上的鸽子,羽翼在阳光下泛着微光。
很少有人谈及我所选的话题,所以我根本找不到用得上的资料,我告诉他。我不明白,我以为会有更多人讨论这个方面的。
我为自己感到自豪。我才不在乎我是否能够为我的文章找到有力的支持,我甚至不在乎他的回答;是的,我不明白,但那又怎样呢?只要那样的一双眼睛能够看着我……在这样深远的宇宙里,那样的一双眼睛里此刻倒映着的竟然只有我,我作为我,一个勇敢地挑起了多余话题的内向者。
我断然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实际上,以我那时的英语水平,要完全听懂他所说的话对我来说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字词从他的唇齿间飞快地冲出,像是他很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即便是在他犹豫着寻找可能的答案时,他听起来也是那么笃定;可那也像是对自己的极度不肯定,生怕自己无趣的发言多耽搁他人的一分一秒。
我不在乎他说了什么。我无法在乎他说了什么。
那天午后的阳光以一种近乎奉承的方式亲吻他的虹膜,令那双眼睛从深邃的宇宙在任何人都没有发现之际变为了两簇明亮的星云。它们立刻俘获了我,优雅而柔和地展现着我此生从未见过的美丽。我愣住了,开始以一种可悲的方式凝视着、膜拜着那一双眼睛。我看着他的双眼,却没有看见他的生命、他的灵魂、他的思想、他的情绪;我所看到的,只有那洗刷了我的过往与未来的璀璨双眼。
那一刻就是永恒。
然后我注意到埃琳娜在盯着我看,那双仿佛能够看穿一切的明亮眼睛隔着图书馆讨论间的玻璃望着我,让我顿时心中油生一阵愧疚的不安感;我本来不应该在这儿耽搁这么久的,我本来该在把笔记交给他之后便立刻去找埃琳娜一起离开的。
我的确是拖得有些太久了。
可我怀疑这并不是我感到不安的真正原因。
尽管我至今笃定,在那个当下,我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急切和想要离开的迹象,但就在我和埃琳娜短暂交换一瞬眼神的下一刻,他便立刻放低了自己的声音,响亮而自信的话语变为了躲藏而飞快的模糊呢喃,像是一个突然意识到错误的人,抱着自暴自弃般的放手一搏,同时又有些恼羞,一心只想快点结束当前的话题。当然了,他说道,你也可以把我说的话抛之脑后,全权当作一通胡说八道,然后走出这间房子,把这些废话忘得一干二净。现在,走吧,在集市收摊前去买份西班牙烩饭或者其他什么的。
不,我在心中尖叫。请不要赶我走,也千万不要以为我对你的长篇大论感到不耐烦。他的语气让我感到心痛和震惊:似乎他为自己的举动感到羞耻,感到自己的思考与话语不值一文。我不喜欢他这样贬低自己;甚至,我发现我为此憎恨他——你怎敢这样贬低自己?正如你没有意识到用自己那样一双眼睛看着他人是多么残忍的行径一般可恨……
我想说点什么来为自己也许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焦急而道歉,想真诚地告诉他我看重他的话语,诚挚地感谢他对我随口提出的问题的重视;我想让他知道,他什么都没有做错,而他应该为自己感到满足而骄傲。该退缩的是我,一个卑鄙之人,害他人进行一番激烈思考却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的肤浅好色之人。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说。
我只是如默认一般地向他点了点头,故作生疏而礼貌地向他道别,然后逃也似地蹿出讨论间,就好似我真的很厌烦他的长篇大论一样,只为完全掩饰住我方才痴狂地放纵自己沉溺于他的双眼的事实。
我知道,于我而言,在那一瞬间,就在他的双眼迎着阳光与我四目相接的那一瞬间,有什么东西在我的眼前如火山迸发又如花蕊绽放般发生了。
埃琳娜突然问我是不是很喜欢他。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所以我反问她怎么会这样想,并赶在她能够回答之前太快地否认了。
然而我想知道她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为自己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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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秋天,我搭乘着某架座位尚未售空的国际航班飞机在这座东海岸城市落地。凌晨三点,一个似乎一切都已经结束、又好像一切还尚未开始的古怪时间。这是故事开始的地方,却不是故事开始的那个时刻。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故事早在真正开始之前,就已经在冥冥之中埋下了必然发生的种子。为此我感到愧疚,感到我是把对另一个人的迷恋挪用到了这个故事之中,尽管同时在我内心的某一处,我也深知这样的指责是不公平且不真实的。也许我自己也并搞不清楚。
但无论如何,我清楚这一场迷恋从另一份迷恋而生,却无疑是在那之外蓬勃生长起来的;从一株野花身上汲取了养分,又在三个月间长成了一朵玫瑰。
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和那时我所迷恋的一位歌手的眼睛很像。
狭长的内眼角,却又在后半段变得十分圆润,有点儿像加利福尼亚杏仁的形状,给人的印象介于冷酷和温和之间,有点儿让人感到捉摸不透,就像他那因为太过复杂而让人若不是面对面交谈便很容易会忘记的虹膜颜色。
我知道那场自我介绍会上我一定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太久,心中满是诧异与惊奇。可那不是一切开始的地方;那只是早在他真正扰乱我的思绪之前我所给予他的短暂一瞥。无足轻重,转瞬即逝。
在那时,我还仅仅只是透过他在看着另一个人。
那节介绍会后,他是女孩儿们路上谈论的话题。
“他很帅,你不觉得吗?”布莱特妮突然扭头对我说,眼睛闪亮亮的。
“谁?”我有点心不在焉。
“安东尼奥。那个带B班的老师。”
我含糊地哼了两声,不置是否,只是在短暂的踌躇后开口说:“他已经结婚了,不是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说。
布莱特妮脸上的神色有点惊讶,也有点失望。她再次反问我相同的问题,像是指望我给出另一个答复。所以我点点头,再次肯定自己的答案。是他刚才自我介绍的时候说的,我解释道。布莱特妮耸耸肩,什么也没说,只是不再讨论这件事了。
我为自己感到羞耻,可在那当下,我所感受到的是巨大的欣喜与无尽的慰藉,为了我不是唯一一个看到了他的魅力的人而感到心安,还忍不住为了我所装出的那副风轻云淡的态度而感到自豪。
可尽管我刻意不去思考,我也仍然深知,我才是人群里最阴暗、最病态的那一个角色:怀揣着隐秘的迷恋,却耻于将它吐露出口;我在心底嘲笑布莱特妮那副愚蠢的表情和满眼的眷恋,可我知道,我才是最可悲、最值得被嘲笑的那一个人。
我比那些大胆展露自己感情的女孩要罪恶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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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第三次这么做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在偷偷祈祷着也许能够看上他一眼。
第一次纯粹是一个意外,但第二次时,我已经能感受到某种东西就在我的眼皮底下酝酿着,而等到第三次的时候——罪恶的第三次——我便不得不承认,自己那还离得大老远便开始窥探的视线不是友善而随意的巧合,而是某种阴暗又扭曲的有意为之。
我喜欢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抵达;早在出门之间就思考好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计算好充足的通勤时间。早到总比迟到好,等人总比被等好。我很乐意把我这种习惯称作是礼貌或是有素质的表现,尽管我很怀疑这可能通篇都只是我内心的自卑感在作祟——宁可让自己多遭点罪,也不乐意让人因为我而不愉快。
每天的第一堂课在九点半开始,所以八点四十五分的教学楼尚且因为无人而十分安静,只有不知道自何时亮起、又或是从未熄灭过的廊灯毫无怨言地照亮着无人的楼道。粘泥的马丁靴踩在灰蓝色的地毯上时只有沉闷又不起眼的声响,几乎难以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那是第三周的某一天。
十分巧合地、以某种可以计算出的概率——或是遵循某种宇宙的安排,就像浪漫主义者偏爱的烂俗说法那样——我的视线穿过那扇半掩的木门,穿过那道仿佛在邀请着过客往里头投去几秒窥视的缝隙,最终落在了他身上;坐在原木色的办公桌旁,整个人都懒洋洋地耷拉在气垫办公椅上,手里托着一本书,约莫看到中间二分之一的地方。他的整个人——从发丝到托着书页的指尖——全都没有任何多余的使劲,全然一副毫无防备的模样,让人说不出他是正全神贯注着思考,又或只不过是正在装模作样地偷闲放空。而这所有的一切,都以一种十分动态的方式从我面前掠过。一切的观察都发生在两秒之内,又或者更短,只因为我生怕我这偷偷摸摸的视线被他发现,生怕我意图不纯的窥探被纯洁无罪的人发现。
但也许我更怕的是被他发现我的存在,尽管这便是我自某个我自己也无法确切道出的时刻便一直绝望地追求着的东西——让他看见我的存在。
像是墨菲定律,又或者是意念创造现实——取决于我想要把它看作是一场噩梦又或者是一件好事儿——我很快在某种意义上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我当然注意到了,早在他的视线看向我之前、早在他看向我却没看到我之前、早在他开口重复那个乏味又没有指向性的问题之前,我的心脏便已经开始搏动、胸腹便早已开始纠结。
但正如我所说的,那时我还仅仅只是透过他在看着另一个人,看向另一份痴狂的迷恋,比起想要给他留下印象,更像是想要向其他人炫耀。
有什么趣事儿?这是他新教给我们的俚语,尽管我早已经知道这个俚语许久。我不悦于他完全把我们看作不了解美国文化的笨蛋,但我还是乖乖回答他的问题。
我正在等一场演出。我说。
谁的演出?他继续追问。我忍不住在内心微笑。也许这个微笑也的确出现在我脸上了。我不知道。我只是继续盯着他的眼睛,为了他的追问而喜悦,为了他的配合而感恩。这正是我想要的,一个在大家面前说出这个乐队名字的机会。我因为他慷慨地给予我这个机会而喜欢他。
我告诉他那个乐队的名字,尽管其实我真正在等待的只是能够见上那个乐队的主唱一面。我很会装,装得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好隐瞒自己对那个乐队主唱,一个年龄是我自己三倍的人,所抱有的疯狂迷恋。
他们是挺老的乐队了,不是吗?他似乎有些惊讶。说实在的,我也有些惊讶。我可没想到他会知道。倒也不是说这个乐队没有名气,只不过乐队是英国乐队,而他是美国人。而且他不是青少年了。我想这才是我真正感到惊讶的原因。
我不说话,只是微笑着看着他,默认他的说法。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内向分两种,一种是你有很多想说的,可你不好意思说出口;另一种是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不知道怎么回馈对方的好奇,像一个缺乏社交能力的精神残疾人。很不幸,我是后者。
所以他又继续说了。他们成立多久了?今年是他们成立的……第二十年?他看起来真的有在思考,而不是随口胡诌一个数字。也许他对这个乐队的了解比我想象中要多得多。我忍不住感到欣喜。
所以我点点头。是的,今年是他们的二十周年。我指望着他再多说点什么。我可以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而且十分乐于聆听。可这就是全部了,就在我开始享受这段对话的时候,他便突兀又冷酷地从中抽身,不再乐意在我身上多花一点时间。
很不错,他说,然后收回他所给予我的视线,转而开始对下一个学生说话。就像一场话剧演员的罢工,男主角急匆匆地做一个潦草的收尾,在剧情的高潮处抛下搭档,然后兀自任性地退场。
我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憋着一口气,而直到现在才终于将它吐出。
我发现自己的脸颊与耳尖都烧得滚烫。
那节课下课之后,坐在我前面的哈萨克斯坦男孩告诉我他也知道那个乐队,并且和我互换了社交媒体账号。我忍不住感到幸运,既是为了我的座位被安排在了他的身后,也是为了我得以在他面前提起那个乐队。
他告诉我他叫里法特。所以我告诉他我叫卡拉。
里法特是很可爱的男孩,金发棕眼,身材高挑,讲起话来给人的印象很有趣,有点害羞,可同时也十分从容友善。我怀疑这就是我和人交往时给别人留下的印象,尽管于我来说,大多数时候这都只是我所表演出的一个假象。
早在里法特真正和我讲上第一句话之前,我就已经偷偷看着他很久了。就是在那节第一次见到安东尼奥的自我介绍会上。
而此时,在我的想象里,我早已经和里法特共享同一杯奶昔、一起驾着租借汽车疾驰在六号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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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在课堂上见到安东尼奥的时候,我有了一个新的绰号。
他开始用那个乐队的名字来称呼我。格瑞拉兹女孩。他这样叫我。而我乐于接受这样的一个绰号。
必须承认的是,我甚至十分喜欢他用这个绰号来称呼我。就像是某种孩童狡猾的游戏,有点诋毁性质的欺负,但归根结底还是幽默的友善。一种近乎小男孩式的友谊。也许这就是我想要的:他的友谊。
尽管我知道,我不敢承认的是,我想要的也许比简单的友谊要更多。
我发现我开始在无人的时候无声低喃格瑞拉兹女孩。让这个称呼从我的双唇间滑落,就像它一次又一次地从他的双唇间滑落那样。
格瑞拉兹女孩。格瑞拉兹女孩。
我不安于我在低喃这个绰号时忍不住露出的微笑,但更让我感到恐惧的,还是当下那簇在我胸口间燃烧起的柔软火焰。
我恐惧那簇火焰,因为我明白、我深知,这不仅仅只是因为爱好得到分享而产生的喜悦那么简单。
但事实是,尽管我开始越来越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又或者我逐步开始恐慌地意识到自己的陷落,有些既定事实是不会改变的,比如一周里我只有两节课是他的,而其余的时间里,我只能绝望又隐秘地倒数着下一次见面的日子,像某种修炼的苦行僧。隐忍,又坚韧。十分可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在等待着下一节他的课;我不再以周末作为一周的终点与起点,而是开始用下一次能见上他的日子作为划分周期的节点。
周一和周四。其余的时间便是无尽又难熬的等待。在某一个时刻,这两天对我来说的吸引力超越了对休息日的期待。
我开始越来越常把他的名字挂在嘴边,而我相信埃琳娜远比我更早注意到这一点。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着听我说话。一个比我更好的倾听者和保密者,就连诉说秘密的本人都被排除在外。
所以我也什么都不说。但我怀疑这只不过是房间里的大象罢了。
想来我多少为了人的一个心脏可以真真实实地容下多少个人而感到惊讶;明明只不过是胸膛中那么微小的一部分,却可以同时塞下那么多的角色——家人,友人,爱人,偶像,还有那些无法归类的人。有时我会害怕被人发现那些在我胸膛与脑海里翻滚的幻想与眷恋,害怕那些近乎猖狂且肆无忌惮的想法被不怀好意的人读取。
上一秒我还在幻想和里法特一起在午夜的街头弹奏吉他,然后分享一个带着番茄酱味的吻,而下一刻,我却又陷入了等待安东尼奥的深深折磨之中,渴望着他略带攻击性的幽默,或者是话语中漫不经心却且不加掩饰的自负。可等到下一刻的下一刻,我的思绪便像一列疾驰的火车,响着鸣笛,一路冲下暗涌和洋流,席卷着尘土和风雪搁浅在了极圈小岛的寒冷沙滩上。终点站是那个年龄是我三倍的歌手。
我变回了十三岁少女,哭着想要做点什么,做点什么让自己变得更好,好离我心中那个如雨夜路灯又或是大洋灯塔的光近一点、再近一点。我记得在哪里读到过,有一本书影响了歌手的人生轨迹。所以那本书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所迈出的第一步的方向。
若是要客观地评价,那么我必须忏悔的是,这一切说到底都是一场误会,是一方一厢情愿的信任与另一方阴险狡诈的隐瞒。
他再三向我确认我看的书是他所想的那本书。
荒原狼?他问道。
荒原狼。我肯定道。
赫尔曼黑塞?
赫尔曼黑塞。
就像一场机灵的游戏,一段游刃有余的交际舞,又或是一盘无人求胜的棋局。然而在我看来、在我那近乎放肆的幻想看来,这简直近乎一场调情。
智者曾经说过,一个谎言只能用另一个谎言来圆;谎言是雪球,只会在不断滑落的过程中越滚越大,直至最终分崩离析。
但事实上没有人可以指控我撒谎,甚至不能够说我隐瞒。我所做的只是不反驳。这是最狡猾也最可恨的手段之一,而我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对这种方式变得精通。在耍这种狡猾的机灵把戏上,我已然成为一个专家,而这仅仅只是因为我是一个懦夫、一个胆小鬼;不反驳、不做声,是最安全也最保险的手段——在我的律师到达之前,我不会再说任何一句话。不承认,也不否认。没有人可以指控我有罪。
我远没有他因为我在看这本书而认定的那么聪慧。
他开始管我叫荒原狼。
我喜欢他喊我荒原狼的突兀,就像他在我以为他早已经忘记的时候喊我格瑞拉兹女孩。所以他还记得,原来他还记得,他竟然还记得。
这意味着我是特殊的那个人吗?或者这意味着我比其他人要特殊那么一点?这意味着他注意到了我?这意味着他多少认可了我的某种东西?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为了他对我的些微认可那么快乐。
可我忍不住窃喜。
但真正让我高兴的,到底还是他第一次喊我荒原狼的时候,我下意识便笃定那是他在喊我;早在我的理智能够分析出其中的缘由、在他向我解释之前,我就已经知道,那就是我,荒原狼就是我,我就是他口中的荒原狼。
有什么东西比他管我叫荒原狼更为让我兴奋。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除了周一和周四之外,我们还在别的时刻离得这样近。我在这个教室,他在那个教室,讲着不一样的东西,看着不一样的人。可我们离得那么近,就在同一个地方,在同一个装满了暖黄灯管的地下楼层里。
所以在那之后我又花了两周的时间搞清楚他究竟是在哪个教室,然后开始往他所在的那个教室频频投去窥视。那扇木门,偶尔是虚掩的,但大多数时候是紧闭的。有那么一两次我撞了好运,得以瞥见他一两眼。
但那也不是最让我喜悦的地方。
那时我和埃琳娜随着人群挤出狭小的地下室,讨论着今天的饭堂会提供什么午餐。一会儿我想泡一杯香草拿铁。我就算了,课间的时候才刚喝了一杯星巴克。说得也是,那我也算了。
我们漫不经心地谈论着无关紧要的琐事,那些最没有营养却占据了世界对话数据库最大一部分内存的语句——如果这样的数据库是存在的,那么大抵应该是如此。
我们是尘埃,是工蚁,是站在大厦百层往下望时看到的潮流,是最不起眼的那一粒原子。
他本有很多种其他的选择,而我有时候会忍不住想,他是否曾经对他作出的这个选择后悔过。但他尽可以和他的同事打招呼,谈谈那些发生在我不了解的地方的对话所勾起的疑问。他也可以向某个人拨去一通电话,向电话那头的人发起午餐的邀约。或者,他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只是那样把双手揣在大衣口袋里,好不要让它们被冻得生疮,然后就像一片秋日里落在河流上的枫叶一样,慢悠悠又不紧不慢地随着人群向前。
可他偏偏选择了那个最残忍的选项,离着好一段距离,便让自己的声音赶在他来得及赶到我身旁之前便率先拉住我,显得迫不及待,然后拽住我、逼着我停下脚步,命令我当一个听话的士兵。
军官说看向他,所以士兵看向他。
有那么一秒,我曾想过我是否太过于自负;我够资格被称作荒原狼吗?他怎么会管我叫荒原狼?他竟然认为我能被称作荒原狼?也许我不应该回头,至少不应该这么快回头,显得我像是某种不识趣的自大者。喂,前面的天才!唰,我就扭回头了。这就是这件事儿的性质。
可我就是知道是他在喊我。
我就是知道他喊的是我。
我喜欢我回过头时那种笃定的心情。我知道我会看见他,而他也会看着我。
我喜欢我回过头时阳光透过玻璃门落在他的脸颊上的模样,闪亮亮的,让他的棕发被一层暖洋洋的光芒笼罩着。
我也喜欢他管我叫荒原狼的这个选择;用一个没有人理解的绰号称呼我,在也许不小心偷听到这声呼唤的人耳里听来全然莫名其妙,可在我们之间却清晰明白,像一个亲密的内部玩笑,恶劣地把他人排除在外。像一种隐秘的调情;像有意轻轻掠过指尖的触碰,也像在黑暗里悄悄交换的眼神。
就连和我最亲密的埃琳娜也不理解这个称呼。
有什么趣事儿?又是那个俚语。我知道的,我知道答案。最好的回答是把这话原封不动地抛回给对方,就像英国人的你好吗?你好吗?像两台复读机重复彼此的问话,假惺惺的敷衍,但彼此都满足于这样的表演。
可当下,我的大脑却一片空白,只有无尽的喜悦在其中涌动。我像个呆子。我半天吐不出一句话,只能张着双唇,让无意义的音节从其中挤出。
所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慷慨地替我解了围。有什么趣事儿?有什么趣事儿?他自问自答,然后对我笑,说,下次可记住了。
而我怀疑我很难做到忘记。
在那段日子的某一个时刻,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之间的交集比我所认为的要更多。而这个发现让我悄悄地在心底感到惊奇的快乐。
有哪一个教师会在课堂上、在学生们专心书写的时候用音响播放摇滚乐?不是我一直以来所认为的教师所应该做的事情。安东尼奥说,他赞同我的说法,然后点开视频网站,放起了碎南瓜乐队。1979。我们确信这一切永远不会结束。
我一定是太冲动了。在我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我便已经冲着他喊出口。我知道这首歌!
我知道这首歌,而你也知道。多么凑巧。
在那个时刻,我尚且还没想到他也许是个内向者这样的可能性。
任谁看了他都会做出这样的评价的:他是这么自负,极度的不谦逊,像敞开外套炫耀自己卡在内衬的枪支的西部牛仔,炫耀着自己的每一份才华和学识,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优秀经历拍在听者的脸上。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与世俗的规则;他有自己的一套法则,而他所遵循的也仅有他所认定的那份正确,同时享受着那份由此而来的格格不入感,甚至到了像是感到被恭维的地步,享受着那份与他人不同的特殊,并且毫不吝啬地向世界宣告自己的喜悦。
可如今再次回想,我却突然惊觉,也许,仅仅只是也许,他也只不过是个和我一样的内向者罢了;羞于主动伸手去拥抱陌生人、和他们谈论那些也许无人感兴趣的话题。所以他选择了广播,向着四面八方,像一个无意之举,一个莽撞又有失考虑的无意之举——没有人感兴趣也没关系,只需忽视便好,可若是有人感兴趣,那么还请你沿着声音的轨迹寻找我,我一直都在这里等待着你——他假装正仰躺在海岩光滑的表面上晒着阳光,让那台收音机有失考虑地扬声放着自己喜欢的歌曲,可那双在墨镜下的眼睛却大睁着,心中数着秒数,指望着有哪个因为音乐而闻声而来的旅人主动接近自己,主动谈起那些也许无人感兴趣的话题。
他播放自己的讯息,寻找着可能出现的同舟共济者,把自己的惴惴不安和期许隐藏在欠缺考虑的假象之下。
空间站101接收到了安东尼奥的讯息,并且用摩尔斯电码回复:我知道!
然后我问他是否知道污点和绿洲乐队。
经典。他说。
我喜欢他在说这话时摆出一副漫不经心且毫不在意的笑容,可双眼却的的确确是在看着我——那双眼睛!就那样看着我!不是你,不是他,不是她,不是它。而是我。
我喜欢那种我说出一个东西而他也同样了解那个东西的感觉;像是一种微妙的合拍与共鸣,一种在我十八年的人生里鲜有遇上的东西。
也许我是沙漠之中的旅人,而那则让他成为了沙漠中的另一位旅人。
而这也正是我为什么这么迷恋他的原因。
也许我喜欢他是因为我们如此相似,可同时却也如此不相似。
班上的人大多不喜欢他,私底下用很难听的称呼指代他。他们乐于侮辱他,只因为他毫不遮掩自己的自负与对他人的轻蔑。
他们骂他是讨人厌又不识趣的蠢货。
但我觉得也许他们只是嫉妒。枪打出头鸟。大多数人不喜欢自夸的人,因为那让他们感到羡嫉,感到痛苦,感到劣等。所以人们喜欢用自我贬低来融入人群,为自己贴上随和的标签,并且热衷于将自己归类为劣等受害者,尽管在心底他们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因而时常让这样的表演变成另类的自负。可尽管如此,这样的虚伪仍然比赤裸裸的自负让人好受得多。
也许是他的优秀打动了我,又或者是因为我早已经喜欢上他——喜欢他从额前落下的一小撮头发,喜欢他无意识摩挲下巴的指尖,喜欢他随意懒散的态度——在所有人都指责他的自大的时候,我的心却忍不住更加倾向于他,盲目地崇拜着、追逐着他。
但如果有人以死相逼,让我必须说出真相,那我也许会承认,带着极大的不情愿: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是我,因为他是真实的那个我,苛刻又自负。只不过我羞于将这样的自我展示出来。我没有他的勇气与坦然,无法像他那样招摇过市,感到即便只是夸赞上一句自己也足以刺痛我的喉咙与胸腹,让我的胃部全因不安与难堪而扭曲在一起。
我喜欢他,我羡慕他,因而甚至有些恨他。
我永远无法像他这样勇敢,而他却让我知道这样的勇敢是得以做到的。
他让我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胆小,但更多的是厌恶自己不足够优秀;至少不够优秀到足以坦然自负。
然而,却正是这同一个让我为自己的不够优秀而恼怒挫败的人,温和又漫不经心地告诉我,不够优秀是可以被原谅的。我恨他告诉我这件事时那样真诚的眼神,让我忍不住觉得自己的确可以被宽恕。
他看着我的双眼,告诉我,若是在他的十八岁,他肯定是读不懂荒原狼的。也许他是在变相地安慰我,告诉我即便我遇上难关、感到无法理解甚至莫名其妙,那么那也是情有可原的,是可以得到原谅的。
可那时的我是那样自负,幼稚而自以为是,只是微笑着点头,然后在心中嘲笑他对我的小看,就像我在心中嘲笑他以为我从未听说过那句俚语——有什么趣事儿?
但我必然是没有读懂的,而我也逐步痛苦地认识到这一点。可尽管如此,我仍然固执地要与他讨论,紧拽着绳子的最末端,即便是擦得手掌皮破血流也不胆敢放开,生怕就此失去与他的最后一丝交集。
我把写好的题目放在他面前,懒散地站在他的身旁,仅仅只是因为站在他的身旁而无尽享受当下的这一刻。他的举动让我吃惊;但哪怕我稍微思考一下,便会发现我根本没有理由为他的举动吃惊。因为他从来就是这样一个随心所欲的人。
他接过我的卷子,可目光却没有看向它,而是转而投向了我,显得闪亮亮的,像是期待许久的孩童收到了他的第一条小狗。我为此感到紧张,可尽管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我仍然勇敢地感到喜悦。
然后他就这样,在绕着教室排了一圈的学生行列间,放下了手中的笔,旁若无人地向我是否的确在读荒原狼,然后又问我读到了哪儿,有什么想法,丝毫不顾忌在我身后因为等待而烦躁的人群。
我只得不安地告诉他我目前只读了一小部分。
我正在读狂人手册那一部分,这部分很难懂。我乖乖地回答他的问题,显得顺从又温驯,说不清这是因为他是我的老师,又或是因为我实在喜爱他柔软的微笑。
然后他点点头,用一种近乎粗鲁的方式说,那一段我跳过了。
我感到震惊,像是一个眼睁睁看着第一个异教徒在自己一直以来供奉的神明雕像上留下涂画的虔诚信徒,感觉受到了莫大的冒犯,但更多的仍是为了目睹从未听说过的举动而生的震撼。
我憎恨对书籍不敬的人;若你要读一本书,那么就应当给予它应有的尊重:好好地从第一个字读到最末一个字。当然了,你总是可以跳过目录以及序言的。
你不能跳过在故事中央的那一部分。你是疯了吗?我在心里恼火地咒骂他,可话到嘴边,却只是变成了无害的询问:那你怎么能够理解他为什么这么痛苦呢?
这就是我,一个可悲的、软弱的讨好型人格受害者。
话问出来的当下我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多幼稚的问题。多么天真的十八岁!自以为什么都已经了解,可实际上却什么都不了解。
他大大方方地笑了,可却不让人感到冒犯——我想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也许有一天我也会用上这门技艺——然后脱口而出,带着他那仿佛与生俱来的直率与莽撞,说,可我不需要读就能知道他为什么那么痛苦呀。
我感到困惑不解,这辈子从未为了自己的无知而感到如此痛苦过。
在谁面前都可以,就只是别在他面前。
我不愿在他面前显得像一个无知的傻子,也更是憎恨这样的出丑让我意识到我和他之间的那道海峡有多么难以闭拢。
也许是我的困惑和受伤在我尚且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展现了出来,他突然缓了语气,认真地看向我的双眼,像是一句没有说出的道歉和安抚,低喃着自己的歉意与懊悔,因为自己伤害了别人而感到刺痛以及愧疚。
我直到二十多岁的时候才读的这本书,可就算是那时候,我也没能完全理解。他向我解释,然后像是生怕这还不足以为自己造成的伤害作出弥补似的,他顿了顿后又加上一句,只有在经历了必要的经历之后,我才终于理解它在讲些什么。
所以我接受他的好意,告诉他我会继续读下去的。
他笑了笑,仍然是那样漫不经心,甚至让人怀疑他只是在敷衍,像是他压根懒得多给你一份精力。
我怀疑我是不是让他失望了。
可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拿回自己的笔,然后把我写的题目尽数完成批改。
有排在我后头的学生忿恨不平,抱怨明明是他自己立下了排一轮队只能改一道题的规矩,而此时却毫无歉意地打破了这样的游戏规则。
你凭什么给她改那么多道题?那人大声地抱怨。
你凭什么为我改那么多道题?我也在心中重复这个问题。但我真正想问的是,你凭什么对我不一样?
“等你们也开始看荒原狼的时候,我也给你们这样的特权。”他毫无愧疚之心,扫视了人群一眼,最终让狡黠的视线落回在我的身上一刻。
我忍不住也微笑起来,感觉自己像是他的共犯,密谋了一场恶作剧,害得所有人都怒气冲冲,而我们却大笑着从他们面前逃跑。
可同时我知道我也感到不安;我惧怕所有人都将我们的互动看在眼里,惧怕每一只耳朵都能听见我们的谈话。
但我真正惧怕的不是他们看到或是听到,而是害怕他们感受到。
我恐惧他们能够感受到我那向着他而去的强烈眷恋的可能性。
所以当我攥着纸张回到座位上时,我感觉自己像是正在进行一场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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