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房間中窗簾透著一絲光線,本來熟睡的少年徒然睜開了眼睛帶著濃烈的殺氣,在環顧周圍後又放鬆了下來。
慕雲從床鋪走到了陽臺,楞楞的看著灰濛濛的天,在3天前他重生了,只不過是重生在一個跟他同名的少年身上,並且擁有了這少年的記憶。
他知道少年的過去,自卑,膽小,無父無母,名義上的監護人是叔叔,雖說如此,但他跟叔叔也沒什麼交集,這些他都還能理解,但為什麼會有少年未來5年的記憶呢?縱使他不懂但他也沒特別去糾結,古武、異能和重生,正常人都覺得是瞎扯,但卻實實在在的存在,未來會發生為什麼不能現在知道呢?
而且現在也不是讓他想這個的時候了,再1個月,末世就要到了,不管是復仇,還是面對末世都還需要再三準備。原主在末世裡茍且偷生,好幾次都是運氣好,不然早死了。最後被抓去當別人的男寵,本來原主能躲過,卻被一個他很信任的朋友害了,每晚被折磨受盡屈辱,最後還被丟下吸引喪屍。
慕雲抖了抖身體,雖說不是他經歷這些事,但每次想到都以第一視角看原主的經歷也夠讓他噁心了。
慕雲轉身往浴室走,洗了個澡,換上純白色的圓領T恤,換上寬鬆長褲看了看鏡中的自己。
原本的他雖說沒有到很黑很壯,但也不會像現在這樣跟大部分女孩子一樣白,體重才55公斤,身高也是一個問題,原本就不是很高,現在直接只剩165了,慕雲一陣難受,「算了,這身體也才剛高一而已,以後還會長得」。
又看了看自己的臉,以前的他臉看起來比較冷,比較嚴肅線條分明,十分不好靠近,現在雖說表情也是冷冷的,但看起來有幾分稚氣、軟萌,墨綠色的眼睛,黑色軟軟的頭髮,整體看起來就像是看到殭屍會害怕,拿東西敲一下殭屍就可以把自己嚇死的樣子,慕雲歎了口氣這樣能躲4年才被抓去當男寵,運氣也真的很不錯了。
回到房間的慕雲拿著手機看了一下時間,拿了一點錢帶著手機就出門晨跑了。
因為原主基本不運動,慕雲跑了300公尺就覺得很喘,評估了一下決定再跑100公尺,晚上再跑200公尺。
邊跑慕雲也在邊看附近的商家,雖說時間早還沒有什麼店是開的但也不妨礙慕雲觀察附近的環境,希望在末世初能讓自己更好生存。
慢跑了一會慕雲選了一家早餐店買了豆漿還有一籠湯包就往家走去。
回到家,慕雲邊吃著湯包邊想要怎麼做才能讓自己在末世是安全的,早在他剛重生那天他就試過了,他感知的到他的異能,但怎麽也用不了。對於空間,慕雲是不抱太大希望的,令牌或許早就被炸碎了,更何況這副身體也不是自己的,想到這些慕雲深深的歎了口氣。
把剩下的早餐快速吃完後慕雲找出原主一直收好的存簿,裡面的50萬是原主爸媽留給他的,本來還有更多,只不過被叔叔拿走了。
慕雲皺著眉,這些錢實在太少了,沒辦法買太多東西。在沒有空間的情況下,慕雲打算買一輛吉普車代步,剩下重點放在吃食上面,畢竟多了也帶不走,稍微有個想法後,慕雲又開始嘗試使用異能。
ns 172.70.100.189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