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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雖然作者們都很想只要專心寫作出好作品就好,但很遺憾這個時代這樣不行。作者還是要會宣傳自己、與人互動。從A網站的熱門作品貼到B網站上不一定會熱門就能看出有時在網站上和人的宣傳、互動、公關對受關注程度還是有一定比重(否則同一作品到哪裡都應該大受歡迎)。而因此,別的作品比較受歡迎也不代表自己比較差,不一定要放在心上(但對於建設性的評論還是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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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多多嘗試後,自然會了解自己擅長的是什麼。例如我就知道自己擅長的是現代背景、懸疑推理和喜劇。而在了解自己長處後,比起嘗試多種類型,個人會更建議先磨練自己擅長的種類。比起每個類型都PR70、有一種類型能寫到PR90、或甚至PR95或許更容易受人矚目。
4. (我所認為的)好作品:能夠看出作者寫作時有好好思考情節鋪排、伏筆前後呼應,而不是想到哪寫到哪。人物會面臨挑戰,而不是我想幹嘛就幹嘛,但也不需要一味打擊,人物是能跨越挑戰和問題的。
5. 華麗還是直敘:直敘絕對不等於低俗,事實上,能夠在精煉的文字中傳達最多的訊息是很不容易的功夫。我是個相對理性的讀者和作者,情節的推動比起堆疊詞彙對我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