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可教化。
前言:
最近新月創作獎在徵求長篇小說與短篇小說,內容要能夠凸顯台灣特色,我本來想寫一篇短篇小說參賽,這篇故事非常能夠凸顯台灣特色,但想想,這樣的特色可能不是主辦方想要看到的內容,而且也沒有任何新意,因為這個故事在台灣普及程度不亞於虎姑婆的故事,幾乎是家喻戶曉了。不過我還是想公開跟大家分享,這個故事就是流傳在台灣的都市傳說--兇手可教化的故事。
故事的開頭要從十幾年前的一起兇殺案說起。
民國87年的時候,一位遛狗的老人在山上發現了一具婦女的屍骸,震驚了全台灣。那位婦女當時被發現的時候只有上半身,從腰部攔腰斬斷,身上還有多起被鈍器砸傷的痕跡,根據法醫化驗,死者應該是生前被活活用鈍器打死,頭骨有兩處明顯碎裂,應該就是致命傷,而兇手就是打死死者之後,才將死者分屍棄屍。
這種分屍殺人的手法當時在台灣並不常見,而且很明顯兇手的手法非常兇殘,也因此在當時的社會引發非常大的爭議與恐慌。
死者是被裝在一個大塑膠袋埋藏在山中步道附近的叢林,也是因為老伯遛狗的時候,狗跑去挖掘才讓這起殺人案件曝光。
警方說,死者年齡大約35-40之間,女性。依照化驗結果,死者被發現時已經大概死了三個多月,上半身衣服有掙扎拉扯撕裂的跡象,但是最引發大家討論的就是塑膠袋內除了死者的屍體以外,還有一個小丑面具,那是一個有著詭異笑容的小丑面具,面具左眼下方還有一滴藍色眼淚。
很多人都在猜測這個面具究竟有什麼意涵?有人說這個面具搞不好是死者的所有物,搞不好是這個女人剛好買了面具要送給小孩。也有人說搞不好兇手想要學歐美蝙蝠俠的漫畫中的小丑一樣,透過面具控訴社會。但究竟是怎樣,一直都沒有定論。
當時DNA的鑑定技術還沒有非常發達,只能從死者的身份上面先追查起,最後比對了許多失蹤案件的資料,請許多人來認屍,終於確認死者是住在台北內湖的王姓女士。但是王姓女士生前的生活單純,交際圈也很窄,平常為人和善,幾乎沒有跟任何人結仇,也因此整個線索又斷了。
難道真的是隨機殺人?
然而這件案子很快又有新的發展。王女士分屍案發生兩個月之後,在台北縣(現在的新北市)三重又發生了一起分屍案,死者是一位38歲的吳姓女士。據家屬說,吳姓女士是三天前要去買宵夜的時候就失蹤,而三天後被發現用4個大塑膠袋分裝丟在四個分散的垃圾子車裡面。她的胸部與雙手一袋、腹部與頭顱一袋、臀部與部分大腿一袋,最後一袋則是兩條腿。而且在頭部的袋子裡面一樣有一個哭泣的小丑面具。
四個垃圾子車都在三重地區,警方調閱了無數個監視器,根據兇手棄屍的時間推測他很可能應該也是三重地區的人,不然不會對垃圾子車的位置這麼熟悉。不過鏡頭中的嫌犯穿著黑色上衣與牛仔褲,頭戴安全帽,完全看不出臉龐,只能推測兇嫌應該是一位身高約173-176之間,中等身材的男子。
這起新的案件似乎讓整個案情彷彿出現曙光,但卻也帶出更多的迷團。
兩位死者之間幾乎沒有任何連結,而分屍的手法也好像有些不同,王女士被攔腰切斷,看似應該是被很大的利器一次斬斷,但是吳女士的屍骸切斷口卻有許多重複性的傷痕,意味著是被砍了好幾次才砍斷的。
當時新聞將這兩起殺人分屍案件稱為「小丑殺人案」,有許多”專家”與名嘴都開始上節目分析這兩起案件,甚至充當起心理專家,幫這個兇手做心理側寫。有人認為兇手刻意放一個哭泣的面具,死者又都是中年婦女,推測兇手可能從小缺乏母愛。也有人認為兩起分屍案件的手法不太一樣,加上這小丑面具到處都買得到,推測搞不好根本不是同一位兇手,甚至可能是第二位兇手模仿第一位的犯罪手法。
確實,當時有許多人有不同的想法,而這個小丑面具在許多文具店或玩具店都能輕易買得到,所以說把這個當成是犯罪線索,感覺有些牽強。但當時的警方也只能從現有的線索去調查,也因此警方查訪了許多玩具店與文具店,又調閱了無數個監視器,想從購買面具的客人當中尋找蛛絲馬跡。
這樣忙了一個多月沒有任何成果,這時又在台北縣中和區發現了一起兇殺案,也是因為這件案件終於讓兇手的真面目揭露在大眾面前。
那天下午,有個婦人覺得他們公寓的樓梯充斥著難聞的臭味,原以為是不是天花板有死老鼠之類的,但是找了半天始終找不到,最後發現氣味是從他們同公寓3樓的住戶傳出來。按了電鈴老半天沒人應門,留下紙條也沒有任何回應,甚至感覺好像根本沒有人進出,最後在同公寓住戶偕同里長與警察的見證下強行將鐵門打開,映入眼簾的是兩具腐爛生蛆的屍體。
死者是一對夫婦,先生姓可,叫做可錚,當時65歲,太太則叫做陳淑靜,52歲。”可”這個姓非常罕見,推測應該是外省二代甚至三代。兩個人都是被亂刀砍死的,屍體雖然破爛卻沒有被分屍。從打開門發現屍體回推,應該已經死了7-10天。理論上這個這起案件應該不會跟分屍案件相提並論,但之所以為一同提起,就是因為房子裡面找到了3個小丑面具。
不過根據鄰居所說,死者死亡那幾天並沒有聽到任何叫喊或是打鬥聲音,而且這家人生活比較封閉,平常都不跟鄰居往來互動,所以鄰居們對他們都沒有任何印象,只知道他們還有一個大約20幾歲的小孩。
警方調查之後確認他們確實有個22歲的小孩,叫做可教化。高中畢業之後就沒有再就讀,打過幾次工,做過許多工作,最長的工作是擔任便利超商的店員,任職2年以上。大部分跟他共事過的同事或是主管對他的印象都是比較木訥寡言,不太能融入人群,但是做事態度還算積極,很難想像那樣的人竟然是分屍與砍殺父母的兇嫌。
不過對比之前學校的資料、同事主管的形容、同時比對之前案件的指紋,警方認為可教化就是兇手的可能性非常的高,於是開始到處追查可教化的下落。
兩個星期之後,可教化就落網了。
那天下午,可教化在台北某處吃麵的時候,被大批警方包圍,連其他客人與麵店老闆都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直到可教化被捕之後,老闆才知道那個年輕人竟然是電視上追緝許久的可教化。可是電視上的畫面通通都打馬賽克,老闆根本就不曉得這麼兇殘的犯人竟然離他們這麼近!
聽說諷刺的是,當時電視上正在播放可教化的新聞,記者們對著一張連他媽都認不出的馬賽克畫面請大家多多指認,提供訊息。
聽說可教化落網之後對於他所犯下的案情坦言不諱,山上的婦人是他殺的,他還交代了下半身的去處。三重的婦人也是他殺的,包含家裡的父母也是他殺的。
沒為什麼,一開始就只是單純當時心情不好而殺人。但是當他殺了王姓婦人之後,看到警方辦案的蠢樣,電視名嘴在那裡滔滔不絕猜測的嘴臉,所以他又殺了吳姓婦人。最後父母發現他的異樣與家裡的小丑面具,所以他才也將父母殺害。
聽說當時警方與專家問到他是不是因為家裡缺乏溫暖才殺人,畢竟一般人不會無故殺人,更不會無端殺害自己的父母的時候,他笑了,笑得非常冰冷。
他反問:「你們為何一定覺得我缺乏溫暖才會殺人?我的父母對我很好,家裡雖然不富有,但也不算缺乏溫暖,跟許多家庭比起來還算好的。」
「硬要說的話,我只是覺得你們這樣的猜測很好笑,好笑到我想多殺幾個人,看看你們又會是怎樣的推論。所以嚴格來說,吳姓婦人是你們害死的,我爸媽是你們害死的!」
據說當時他是笑著說這些話,如果真是如此,現在回想起來都令人不寒而慄。
上面只是據某些專家或是名嘴在節目上轉述,真實性如何也不得而知。但是審判當天有不少人聆聽審判過程,辯護律師不斷強調可教化他的精神有問題,還拿出精神醫師鑑定報告書,報告書上載明可教化有明顯的情感剝離症與人格分裂症(現已改成思覺失調),所以依照刑法第19條,給予免罪或減刑。
此話一出,所有聽眾譁然都怒了,看得出來大家對於辯護律師說出這種話很不諒解,聽說辯護律師事後還發表書面聲明指出,「就他個人的想法,他也認為可教化該死刑,毋庸置疑。但是身為辯護律師,他有義務與職責去爭取當事人最大的權益。」,那封聲明稿一出來,並沒有讓大部分民眾接受,不過那封聲明稿的最後也強調他已經解除了可教化的指派委任。
而為何會被解除委任?就是因為當時律師拿出精神鑑定的時候,不只是旁聽席的觀眾譁然,連可教化本人都氣得大罵。
「誰告訴你我有精神問題阿?那個醫師是白癡嗎?我到底要殺幾個人才能夠讓你們相信我根本沒病,我就是很邪惡,我就是想殺人!我殺了我父母還不夠證明嗎?」
所以,是可教化自己在法庭上要求解除委任的,就算是指派的律師他也不要,他要換人!
於是第二庭的時候,他的辯護律師換人了,但是當庭的辯護說詞還是類似,強調可教化有精神疾病,要求減刑。
這次的律師只要求減刑,並沒有要求無罪,推測是因為他自己也無法接受可教化這樣的態度與行為吧。那天可教化並沒有要求解除委任,但是還是大喊強調自己沒有病。而在開庭結束之後,記者衝上前去訪問可教化。
「請問你有什麼話要對受害家屬說的?你有覺得自己錯了嗎?」
可教化冷冷地轉頭說:「就跟你們說過,人是我殺的,我殺得很開心,錯不錯的隨便你們解讀,我在法庭上還說得不夠清楚嗎!」
那一幕因為是電視轉播,我也有看到,至今回想起來還是汗毛直豎。
很快的,一審結束,死刑。二審結束,維持死刑。
其實可教化他自己並沒有要求上訴,但是當時有一些民間團體認為不該有死刑的存在,同時也認為可教化的行為態度明顯看得出來真的是有精神病徵,於是要求上訴到最高法庭。
最高法庭最後還是維持原判,死刑!
當時最高法庭判決完畢,可教化走出法庭時,他在記者面前說了一句匪夷所思的話:「我是不會死的,不管你們怎麼判,我是不會死的!」
「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老實說,現在重新回想起當初他的言論與行為,我也覺得他病了,他的心態太奇怪了!但每次想到這裡,就不免想起他本人說過的一句話。
「為何善良才是正常?為何你們都不相信我沒病,我只是邪惡!」
是阿,為何善良才是正常?為何邪惡就會被塑造成精神有問題呢?
每次在跟朋友談起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總是會再一次問自己這個問題,精神異常就可以減刑,那為何邪惡的人就一定要被歸類成精神異常?難道就不能有很正常,但冷血無情的人嗎?
判決一年後,可教化就執行槍決了,雖然不算是槍決史上最快的,但是比起其他死刑犯來說,還算是快的。而且槍決之後,因為他的父母都不在,而親戚也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來認領,所以他的屍體槍決之後就火化了,骨灰放在哪也不知道。
以上都是新聞內容,接著才是可教化成為”都市傳說”的原因!
一件事情之所以會演變成都市傳說,都是因為有許多無法解釋的環節或是現象產生,而且也無法證實。
在可教化被槍決之後,沒多久就有名嘴在電視上講,根據他的朋友認識的獄警又聽到別的獄警轉述,可教化槍決當天,獄警問他有沒有遺言,他說:「我是不會死的!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這是一句他曾經當著記者的面講的話,也像是一句電影台詞,聽了令人想發笑,然而槍決之後,聽說當場的獄警都看到兩叢黑煙從可教化的頭上冒出來,隨後飄散在風中。傳言這個景象還導致某些獄警嚇得要去看精神科醫師,被鑑定成精神衰弱。
如果就只是這樣,有可能可以解釋為獄警看錯,甚至可以硬凹成當場的多位獄警都同時看錯,然而可怕的還在後頭。
可教化槍決之後的一年內又出現了五起殺人案件,有強姦殺人的,也有殺人分屍的,有砍了女友150多刀,有把女童的頭砍掉的,其中還有一個人在捷運上無差別殺人,奪走多起人命。
這幾位兇手分別都被判處死刑,其中已經有三個人被槍決。根據獄警描述,他們都在槍決的當天留下同一句遺言。
你猜得沒錯,就是那句「我不會死的,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這件事情驚動了法務部,但是對外完全宣稱是謠言,鋪天蓋地封鎖網路上的討論。還好,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地方,縱使他們不斷刪除,但是類似的文章還是散播得很快,每個民眾人心惶惶,開始擔心難道可教化真的不會死?他真的會附身到其他人身上?
如果真是如此,那一個兇手被槍決就竄出兩道黑煙,兩個兇手被槍決就竄出四道黑煙,三個被槍決就六道黑煙,依照這樣的計算,被可教化附身的人只會越來越多。
上面說的這些都是都市傳說,法務部全盤否認,但我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證實,最高法院的隨即馬上發公文質問另外兩件兇殺案的審判法官。
「你們有確定他是不是可教化嗎?」
「沒有確定他是不是可教化,你們怎麼可以判死刑!」
就這樣,越來越多法官不敢輕易判死刑,因為每個法官都擔心他們審理的兇手是可教化,甚至可以說,越是手段兇殘的犯人,越可能是可教化。
也因此,後面聽說有一群人輪姦,凌虐一個女孩,最後放火把她燒死的犯人,全部都逃過死刑。也有一個射箭教練把女生姦殺之後分屍,法官也不敢判死刑。因為民眾都害怕他們是可教化,法官更擔心他們是可教化。
事情演變至今,台灣的民眾都知道在台灣殺人幾乎不會被判死刑,甚至這樣的說法也流傳到國外去了。
聽說,最近有一個外國女學生被強姦勒斃,你是不是也開始擔心,他是可教化呢?
ns 172.70.179.119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