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允多貞,今年16歲。
我家有一個媽媽,兩個爸爸和一個弟弟。
啊,不對,「那個人」已經不是我的爸爸了。
沒錯,我媽媽再婚了。
甚至,我的弟弟剛剛才出生一個月。
我以前的爸爸叫允應紀,他對我很好,只是在我13歲那年,一切也不一樣了。
我的爸媽吵了一場架,結果是媽媽哭著離開了家裡,爸爸將家裡掛著全家福的玻璃打破,只剩下那張照片,緩緩地落在我的腳邊。
我真的是值得媽媽收留我嗎?那時媽媽38歲,還依然正值花樣年華的年紀,我到底憑什麼要我媽帶著我,打擾她和她喜歡的人在一起?
但最後,媽媽還是帶走了我。
我本以為媽媽收留了我,後來就不會再想要約會,但其實不是。
某一天,我放學回到家裡,看見一個長得很十分年輕,挺帥氣的男人在媽媽的房間,跟我媽媽在親暱地聊天。
從那一刻開始,我就知道,這個家,只不過是空殼,我只是在這個家裡存在、住著的人而已。
半個月後,我媽媽跟那個姓李的男人再婚了。
看似只會在小說裡出現的劇情,今天正正發生在我身上。
甚至,在我16歲生日的那一天,我媽告訴我她懷孕了,是個弟弟。
就因為這樣,我越發喜歡家裡,因為後父跟媽媽出去的話,我就自由了。
我認為最奇怪的是,10年後,我26歲的時候,大概已經會出來工作吧,可是弟弟才10歲。
我36歲,是結婚的年紀那是我弟才20歲,現在的我差不多。
那個時候的我應該不可能理解我弟在想什麼,更別談照顧他了。
不過,看著媽媽滿心歡喜的臉,我還是什麼都不要講,讓她幸福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