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凌軒,三十九歲,男。
暫時罪名:謀殺親生兒子。
………………
接下來的那十多頁都是一些個人經歷和犯罪的原因。只是,我比起看書面上的記錄,我更傾向於聽人親口敍述。因此,我並沒有翻到後面的那十多頁。
就是這樣,千篇一律的校園生活又減少了一天。下午的時候,我再次和方琴結伴同行,準備回到本部進行審決。一路上,烏雲滿佈整片天空,差點下起雨來,像是為馬凌軒即將到來的死亡感到一絲傷感。
放下書包後的我立即更換服飾,趕到審判室。我之所以會如此珍惜時間,只是為了多了解他的過去。
「是馬凌軒先生嗎?」「是。」空曠的房間內迴盪着空虛的聲音。「現在,請您向我訴說您的故事。」他抬起頭,被黑布遮着的眼睛像是流露出不解和疑惑的神情。「您沒有看我的檔案嗎?我的故事都已寫進去了,您只需把我定罪,然後殺死我便可以了。」
「沒有,我喜歡聽人親口說。」這是我惟一的答案。
馬凌軒面對現實,一篇故事即將從他乾澀的嘴唇中吐出。
「我是馬凌軒,國家七等人員。我的家庭作為下等階級的家庭,沒有豪華的家,沒有豪華的車,但我的妻子卻十分貪錢。我和林穎蓮結婚已有十多年,在結婚後的第三年,她誔下了肖廷。在產房外等待的時間是漫長的,白色的長廊只留下我獨自一人徘徊踱步。心中毫無想法,腦內一片空白。肖廷就像天使,來到世界上,為我帶來無盡的欣喜。第一眼看見他的時候,他安然地躺在我懷裏,長長的睫毛,粉嫩的臉蛋,在他身上我彷彿看到林穎蓮的影子。
慢慢地,肖廷長大了,他帶給我們無盡的歡喜。然而,噩夢才正式開始。我是一名建築工人,掙的錢只能養活我和林穎蓮。而現在,我的家多了肖廷,我們的支出多了很多。林穎蓮經常罵我,她罵我掙的錢太少。可是她又在幹甚麼呢?每天我在工地工作的時候,她在悠然過日。每天當我辛勤完回家的時候,她跑到隔壁打麻將去。每天就只懂揮霍我辛辛苦苦掙回來的錢,完全不會考慮做一份兼職,稍稍地為家庭增加一點收入。
那一晚,我準備回到家裏去。就在那吹着陣陣海風的海旁邊,我看見了她,身旁還跟着一名不知名的外國男人。明亮的街照亮着她精緻的臉蛋,照亮着外國人昂貴的衣服,照亮着我的眼睛,引領我認識真相。她像是注意到甚麼,於是把頭轉向我的方向。看見我的那一瞬間,眼中多了一絲驚訝。當我以為她會進行解釋的時候,她立刻別過頭去,再次投入那男人的懷抱中。
我很鬱悶,便到便利店買了整整一打的啤酒。男兒淚在那一次終於流下了。我多麼希望我看見的一切都是夢,不是真實。肖廷看着我流下的淚,還是善意地說“爸爸,別哭了。”只是,我已經醉了。醉意下,我竟將肖廷錯認為林穎蓮。
我把酒瓶打碎。碎了的玻璃散落一地,碎了一半的酒瓶指着肖廷。相信他那時候會被嚇着吧!破酒瓶一把刺進他的胸膛中。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一切都已太遲。
所以,殺掉我吧,我的罪孽太深重了。」
他讓我殺了他,但我覺得錯不在他。可是,審判是我的工作。我必須找出罪名,並給予適當的刑罰。於是,最終罪名落實了。
最終罪名:誤殺罪
處刑方法:槍斃
依然是呯的一聲,代表生物死亡的槍聲又再一次響起。殷紅的血流到地上,他十分安詳地死去。方琴提着相機和小刀向我走來,而我對她說「這次不用了,這人沒罪。」
回家的路上,天空下起大雨來。果真,神也為馬凌軒的死而流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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