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必須說,我絕對不是「一時衝動」、「想不開」才自殺的。
我也清楚OD(Overdose)死不了,但當時的我只是想睡一覺醒不來,順便給家人一個警惕,不是真的想死,而是想結束痛苦。
給家人警惕的意思可不是「鬧自殺」,這跟那個不一樣,我只是想告訴他們,如果你再這麼不尊重,甚至是攻擊我的症狀,我是真的會死給你看。我也完全不後悔我自殺,如果回到那時候,我還是會自殺。
8/7我爸爸發現我的鬱帳,把我罵了一頓罵到半夜。
8/8我打給原國中的輔導主任,覺得沒什麼效果,下午我嘗試跟爸爸溝通,他卻說我摀耳朵是在營造家暴,傍晚我打了臺北市民自s防治專線,他們建議我轉打113,因為他們認為爸爸的情緒很不穩定,希望我被接受保護,結果我打去113後,接線人員卻說,然後呢?爸爸不是在表達他的情緒嗎?就這樣一直跳針,最後我跟接線人員說對不起,就掛電話了。
我對113感到很失望,政府啊,教育啊,這就是你們說的遇到暴力要勇於求助嗎?好一個幫助法,我以後都不會再打這支電話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8/9我會自殺。
8/9我的手機被沒收,早上我在家裡看了一大堆自殺防治影片和家暴宣導影片,後來我跟爸爸媽媽說港中的分班結果,爸爸聽完後沒多久便開始跟我說我錯在哪裡(之前被性霸凌的事情),他講到一點是某L有求助,但我和某W都沒有求助,這就是我們錯的地方。
沒有求助?
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說什麼?
四年級的老師遇事只會叫我們握手和好,五年級的老師只會說:「他自閉症你們要包容他」,我請問我求助有什麼用?
自己的女兒遇到性騷擾、性霸凌,不檢討加害者卻檢討受害人?
後來我真的受不了,把我所有的藥全部倒出來,分別是贊安諾50餘顆和抑鬱錠30餘顆,本來我真的沒有打算要用這麼激烈的手段,我本來想說,明天自殺呢?後天自殺呢?但當下真的再也克制不了自己。寫了遺書把自己想說的話說一說才自殺。
我不是沒有想過家人朋友,我星期五本來也預定要和學妹去音樂教室錄歌(最後有去成,遺書裡有提到我很抱歉可能無法實現錄音的承諾),當下我一直哭,邊哭邊把一排藥(贊安諾)一顆一顆戳出來一起全部吞掉。
這是我有想到家人朋友,和我的夢想的證據。
後來我坐在沙發上哭。因為我覺得10顆的效力不夠,我就又吞了一排贊安諾,那時候大概是下午三、四點,之後我就沒意識了。
被送到醫院後據說我意識是模糊的,由於已經過了黃金洗胃時間,所以只能藉由抽血和打點滴排解身體的的毒(藥)。
講到這裡,雖然還是要說OD很難死,但我想勸各位,如果真的想死不要用這種方法,不過更要說的是,先不要自殺,1925、1995等其他自殺防治專線都先打打看,或者先通報119說你現在情緒不穩想要自殺也可以。
經過這次自殺,有那麼一瞬間我曾經覺得,為什麼我沒有死,但昨天我帶著吉他跟烏克麗麗到音樂教室跟學妹合作時,我是真的感受到沉浸在音樂裡的快樂。
我不確定我還會不會再自殺,我確定的是,這次自殺,我不後悔。
我是雁喃,一名業餘小說家/吉他手/音樂製作人/作詞人/影片剪輯師,謝謝你們看到這裡。
ns 172.69.58.4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