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受切爾諾貝爾災禍影響的烏克蘭女運動員,雖然她出生時四肢畸形,體內亦只有一個腎,九歲時因為畸形的雙腳無法支撐身體而被截肢,但幸運地被一位有愛心的女士從孤兒院收養,而且在學習划艇之中重尋人生方向和希望,長大後更成為殘奧三項運動獎牌得主。
這種真人真事的勵志故事,可能已聽過不少,不過這位運動員的成長背景卻令人不禁再深思「人是甚麼」這個問題。看似生活無憂的人可以輕易了結生命,活在生死邊緣的人反而拚命求生,為甚麼呢?黑格爾曾說過:「在人的本性中有一種精神,它以犧牲狹隘的生理利益去追求一種超越其生理利益的目標和原則為滿足。」這是怎樣的一種精神呢,黑格爾稱人為「精神的載體」,這載體與外界的互動而加深對自我本性的認識,而其本性即是自由。
人從絕對自由之中肯定自我價值,不需倚仗其他東西來確立自己的價值。以金錢為例,人靠賺取金錢來換取物質、名譽、地位等等,而隨著個人的金錢越來越多,他從中得到的快樂和滿足感,無論在生理或心理上,都會漸趨於無,相反他愈肯犧牲金錢,快樂和滿足感卻會增加。
那位女運動員身體的殘缺令她在肉體上不自由,卻在精神上得到更大的自由。她的故事告訴我們,體殘無障礙,腦殘才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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