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看到一條短片,有一位生物學家告訴人不要以為懶猴被搔癢時高舉雙手是賣萌的表現,其實只代表牠們極度害怕。同樣,我們亦常以為寵物的一些古怪行為很逗趣,其實可能反映牠們身體不舒服,我們應該做的是帶牠們去看醫生,而不是將牠們的行為拍攝下來。
人類是萬物之靈,不過這個稱呼並沒有得到萬物認可。最重要的是這個萬物之靈往往以萬物為草芥,而且愈文明的地方,對待動物的方式就愈殘酷,單看馬戲團和動物園就可知一二了。反觀落後地區如一些土著,他們一樣會捕獵動物,但只為果腹而已,不會因圖利而大量虐殺動物。
另外一種殘酷當有趣的例子就是鬥牛。要靠激怒及刺傷雄牛來表現英雄氣概,是極不文明的行為,有好些鬥牛士白白犧牲性命,也不見得有甚麼可歌可泣的價值。動物可作為人類的好幫手和寵物,但絕不是用完即棄的玩具。以前我家中養了一頭尋回犬,女兒年幼時貪玩想捉著牠的尾巴,立即被我們夫婦倆阻止,我們亦嚴正教導她要愛護小動物,從此女兒已有愛護動物的意識了。
曾有一個冒險家與一個食人族相遇,食人族問:你們殺人若非為了吃人,哪為甚麼還要殺人?看似野蠻的詰問,實則很值得反思,文明人虐殺動物背後,是否有更為野蠻、殘酷不仁的動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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