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外國有一項實驗,研究人員找來一群小孩子,表示可送他們想要的聖誕禮物,但同時表示有一份送給他們父母想要的。孩子只可從自己想要的和父母想要的二擇其一,若他們選擇自己的心水禮物,父母想要的就會泡湯,反之亦然。
實驗結果出人意表,大部分孩子會選擇放棄自己想要的禮物,把機會讓給父母。部分孩子表示,希望自己的爸媽得到快樂,這份願望甚至可以令他們放棄自己的心頭好,這令研究人員大感意外。其實人自幼就有一種利他主義(altruism),即無私地為他人利益著想,以他人的好處為優先考慮,其中道德的利他主義可以解釋實驗中小孩子的選擇,即自己的幸福快樂是建立在他人的幸福快樂之上的。
現代父母大都十分疼愛子女,以「你快樂,所以我快樂」為照顧子女的大前題,因此盡量滿足子女的欲望。我認識有些父母樂意不斷買玩具給子女,亦樂意收取別人送贈的玩具,孩子的玩具多得連一間房也裝不下,部分玩具連包裝都未拆掉,但孩子卻不願意把多出的玩具跟人分享。孩子已不因多一件玩具而快樂,父母更不見得快樂些。
擁有物質令人快樂,但那快樂不會持久,更不會令人感到一種滿足的幸福。孩子最想得到的禮物,或許真的不是物質,而是一個幸福的家,這是來自天使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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