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會在新一年許下不少新年願望,或定下計畫,亦有不少人用「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來互相激勵一番。反覆讀這句話,總覺得全句應該是「忘記背後不如努力面前」。「努力面前」是絕對可以付諸行動的,但「忘記背後」卻未必真能做到,甚至只是流於一種意識形態。人非電腦,不是隨時能按一按「刪除」按鈕就可以完全當舊事從未發生過,除非如米蘭.昆德拉的《笑忘書》所說,銷毀一切書籍、文化、歷史,然後製造新的記憶。事實能否這樣呢?我存疑。
相對之下,我會認為所謂的「遺忘」,正如哲學家海德格對現代世界的批判,是對「存在的遺忘」,換句話,即是對存在的隱藏。情況就像要找的物件被另一些東西掩蓋著,事實上它並沒有從世界上消失,也沒有從記憶裡消失。因此,要「忘記背後」,就如中國美學大師朱光潛所說,「非為不能,而也不必」,已發生的事不能被磨滅,亦不需要忘掉,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如果忘記之前的錯誤,以後難免會重蹈覆轍呢。
人要強行「忘記背後」,往往就是因為不能忘記,而且容易以此作為藉口,讓自己不去「努力面前」。這樣就如開倒車,前方景物倒變成倒後鏡中的影像,越來越模糊,於人毫無益處。唯有努力面前,才能讓自己不活在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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