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私人住宅在澳洲是大忌,會被判重刑,本來就要小心點啊,」Tim耳提面命,「而且他們的地都很大,你有時候開車開一開不小心開進誰家都不知道。」
「入侵私人住宅。」這聽起來有些難以置信,但畢竟我們三人的親身體驗是才剛出爐,還熱騰騰的,完全知道這忌諱程度是高到會被拿槍射殺的,於是他話說完也沒聽見任一個人出聲反駁。
深夜,我們五人各分一張床,一起擠在間大房間裡。混亂不已的搬家日總算在這時伴著鐘擺的滴答響,慢慢沈澱了下來。
聽隔壁床傳來的陣陣鼾聲,雖然意味今天總算平安度過了,我卻感覺到身旁事物變化的速度快到有些令人措手不及。從被踢出壽司店後,為了找工作掉進河裡,買新車,地獄農場到明天又要準備新工作,這期間不過短短一個半月。
想著這些事,越想越難以入睡,聽著不知是艾倫或艾爾發出的鼾聲越來越大。「睡不著!」我從床上跳起,拿著盒菸走到屋外。
深夜一點,雲頂星光像一盞盞聚光燈,懸在漆黑的弧狀天幕上。我站在那數以千萬計的聚光燈底,點了根菸。
「謝謝妳今天的保佑啊,神明。」我說,將菸放到車頂。Lee沒有搭話,她應該也是靜靜地看著這篇星空吧。「應該吧。」我猜。
起初來這裡的目的是想多賺點錢,作為自己將來可以無後顧之憂寫作的後盾,但這樣單純的願望,卻好像在經歷過一次次失敗後變得越來越模糊。只有那個永遠不可能成為自己理想中的自己的景象,在永無止境的咳嗽聲中變得越來越清楚而已。
「一切都會越來越好吧,咳。」我告訴自己,即使對即將迎來的新工作,還是感到相當不安。
隔天一早,「喂!起床了!」我躺在駕駛座,被一聲鬼叫吵醒。時間是早上六點,離五點半的開工已經過去半小時了,手機裡的未接來電滿到快溢出來。
趕緊撥了通電話給艾倫,「欸作家!你在哪,我們都沒看到你!」他甫一接通便這麼大叫,手機被他吼得震了震,震得我手痠麻不已。「昨天晚上在車裡睡著了啦!」我惶惶,一下車便隨他說的工作地點奔去。
新工作的地點離住處不遠,沿路狂奔只需兩分鐘,是建在路邊一座近三個足球場那麼大的田地。
我邊咳邊趕到田地,幸好一幫人還沒開工,只聚集在田聽工頭做職前訓練。
「你們今天要做的工作是種苗。田埂已經包好黑色塑膠袋,上面也已經打好洞,把苗插進去就好。一箱苗箱裡面有500株,500株大概可以插完一條田埂。」工頭指著他身後田埂道。
我望向那被黑色塑膠袋窒息般一條條套起的田埂,微覺這兩天看到的漆黑物事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等等我會開堆高機把苗箱放到田邊。你們兩兩一組,一組先搬一箱,找一條空的田埂去做。」說完又指向遠處那些疊得比人還高的苗箱。
「新工作還是得下田。」想來這已經是個既定事實了,雖然痛苦,我仍拼命說服自己接受,然後隨眾人腳步走去田邊搬苗。
艾倫和艾爾一組,阿光也理所當然和傑克一組,我找不到夥伴,只能獨自一人搬著苗箱,找田,開箱,抓起把草莓苗,上工。
「幹你老師。」
田地泥濘不堪,我脫下鞋,赤著腳往濕軟土裡踩,效法起古人汗滴禾下土的阿信精神。看來這田的規模就算不比草莓農場,地獄程度還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後彎了近半小時的腰,一箱500株的苗還做不到十分之一,流下的汗卻已多得快把整片田給淹沒。「Steven!」Tim這時從田邊喊了我一聲。
走回田邊,他身旁站了個女人。「你一個人種苗太慢了,我找了個新人跟你一起做。」他熱心地說。
望了那女人一眼,她全身散發著濃濃香水味,頭戴一頂碎花遮陽帽,全身包得緊緊的,整張臉只露出一雙眼睛,絲毫看不出年齡與外貌。「大概是個香水噴太多的歐巴桑吧。」我暗念,道了聲謝便回頭繼續自顧自埋頭插苗。她跟在後頭,我做什麼她就跟著做什麼,也是一言不發。
只有原先的一雙腳印變成一對,速度依舊未見起色。
此時,隔壁道一個香港女已靠著一己之力種完整整一排500株的草莓苗,回頭看,我們卻只完成一半
「她動作好快喔!」蒙面女發出驚嘆。她話才說完,我立時愣了愣,愣不是因為她對香港女的誇獎,是因為心裡先前對她是個歐巴桑這件事,在這句話後被推翻了。
她聲音聽起來十分年輕,且年輕中又不失穩重,猶如熟透的桃子從枝條上被輕易剝落那樣的扎實與輕盈。
我偷瞄了眼她的眼睛,那是雙靈動大眼,眼眸中像滾動著各種稀奇古怪的想法,而非歷經滄桑後的混濁。又偷瞄幾次,心裡不禁好奇起她的真實長相。
「怎麼了?」她問。「沒事。」我說,繼續彎腰插起自己的苗。
「我覺得我們要分配工作,這樣做起來比較有效率欸。」看著那香港女火箭炮般飛快插完第三條田埂,她終於提出建議。「分配工作?」我不解。
「就是一個人遞苗,一個人種苗啊。」她指著遠處苗箱道:「不然你看人家都做完三條了,我們連第一條都還沒完成。」
話說完,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苗,又看了看後頭光禿禿的田埂,突然感到一陣羞赧。「好吧,就照妳說的做吧。」
她輕笑一聲,蹦蹦跳跳跑去田頭抓起一把草莓苗,又蹦蹦跳跳跑回田尾,遞了一把給我。
「謝謝。」
「你是剛來澳洲啊?」我好奇地問。「對啊,」她說:「前天才在黃金海岸下飛機,昨天就坐車過來了。」
「那妳還真倒霉,剛到澳洲第一個工作就要踩在爛泥巴裡。」
「不會啊,我覺得我遇到一個很棒的工作夥伴欸。」她突然這麼誇獎,然後望向我們轉換合作模式後飛快提升的工作進度。我不好意思地搔了搔頭,對這突如其來的吹捧不知該作何反應。
「妳也很棒啦。」我說著,腦子突然一陣暈眩。此後,我們便邊做邊聊了起來,雖然聊天內容都是些既空泛又言不及義的瑣碎小事,但她似乎有能把一切瑣碎小事都當成話題的才能。
她的名字叫Florence,中午譯作佛羅倫斯。佛羅倫斯是座位處義大利的重要城市。早年文藝復興誕生的重鎮。達文西,米開朗基羅和波提切利等一干舉世聞名的藝術家也都是出生在這座城市。
「妳怎麼會取這個名字?」我問。
「因為我希望自己可以成為像這個城市一樣,充滿藝術氣息。」她說
「不過妳想充滿藝術氣息卻跑來種田,不會覺得反差太大嗎。」我笑道。「不會啊,」她像已經回答過千百次這個問題,理所當然地道:「藝術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來自跟生活的對話,一直坐在家裡,不去經驗任何事才是對藝術最大的傷害。」
「太會說了吧。」我心裡突然湧起一陣欽佩。邊欽佩也邊看著頭頂越爬越高的太陽,期待她脫下遮陽帽後的真面目。
但一直到工作結束的正午時分,她都沒將遮陽帽脫下來過。
「Tim說500株苗是20塊,我們今天做了三箱,所以一人是60塊。」她仔細算著,「早上六點到中午點總共6小時,這樣時薪是10塊澳幣。」
「這薪水好像少到有點可憐。」我苦笑,收拾完衣物水瓶後陪她走到停車場。「今天第一天嘛,會越做越好的!」上接駁車前,她塞了張紙條給我。
「明天再一起工作吧!」語畢便坐上接駁車,我招了招手,看車緩緩駛離,頭暈得一塌糊塗。
紙條打開,上頭寫了串Line帳號。
ns 172.71.254.46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