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鸣人篇)
阿布达曼,死了。
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的耳朵所听到的。
就在我还困在那个该死的卡车里,听着那些人嬉笑着讲着无聊的闲话,就听见他们把阿布达曼杀掉的消息。那一瞬间我不是觉得悲伤,也不是震惊。或许还有诧异。因为我知道他们到底为什么要绑架我,拆散我和佐助两个人的行动。都是因为那批军火,那批该死的军火惹的祸,我觉得我除了可以愤怒以外别无他法。我的嘴被胶布封住,我根本不能开口说话,也无法向他们喧嚣抗议。但是…该死的,他们居然杀了我多年相处下来唯一的朋友!你知道我到底有多愤怒,愤怒地恨不得杀了他们,不管他们是被指使的,还是自己要杀的,我都不想知道。我知道的是,我的朋友,阿布达曼,死了。被这群操蛋的歹徒杀死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和阿布达曼闹别扭,居然成为了我最后一次的任性。我给他带去了不好的印象。是的,非常不好的印象。就算是这样,我根本没有想到那一次居然是最后一次见我的朋友。和我一起生活了三年的朋友。就那么被他们杀死了。那么,接下来他们是不是要杀了我,把我的尸体丢到荒野,让狼群吃掉,啃得只剩下骨头。你们是不是对我的朋友也这样做了。那个时候、我应该请他喝一杯LONG ISLAND ICED TEA,可是没有这么做。我气呼呼地走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噢天啊,我没想到我居然会朝他发脾气,就是为了宇智波佐助!
好吧,我现在已经不生气了。
我真的已经不生气了,我说真的。
我只是非常愤怒。非常,非常愤怒。非常。
阿布达曼在早些年就这样对我说过,这个世界不仅分为两种人,一种是偷窥者,另一种是被偷窥者。还有生存在夹缝之间的弱肉强食。他说他迟早会因为吸食毒品而被剥夺去生命。成为无限的灵魂。那个时候我以为他是在说笑,但是现在他真的死了。是的,真的、他娘的、死了。并且我还看不见他的遗体。不知道被那帮混蛋弄到哪里去烧掉,或者丢掉了。我感觉我的拳头在我的背后咯咯直响,它们现在充满了爆发力,它们告诉我,它们想给那些人一击。是致命的一击。我被迫自己静下心来,所以我深呼吸,然后闭上眼睛。可是我闭上眼睛我就想起阿布达曼的笑脸,还有他那被毒品剥夺走光芒的,黯淡无光的眼眸。他曾经告诉我千万不要去触碰那些毒品,他不想让我与他一样。他说他不过想过平凡的生活,但是这样的现状逼他继续干下去。满手的鲜血,身上的武器,无一不致命。我也是如此,可我或许比他幸运地许多。我没有被毒品剥夺走眼睛,也没有被毒品剥夺走健康的体魄。
一闭上眼睛,我就能想起阿布达曼的脸。还有和他生活在一起的种种画面。他为这批军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可能在他睡觉的时候,被人夺走性命的。他醒来就发现自己已经在天堂。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有些人罪恶滔天,像我。即使我知道我曾经是无辜的,但是「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了你」的准则,也被迫使我走上这样的一条路。
生存、杀人、走私。从没好好睡过觉。从没好好吃过饭。更没有心思去谈一场浪漫的恋爱。估计我心里的恋爱这种东西,已经在黄昏下跳下漂亮的密西西比河自杀了。生涯告诉我应该不带感情,应该不将任何人视为我的朋友。我依旧在不断背叛。一如我之后遇见佐助,之前遇见阿布达曼。
又有什么办法。我能够阻止吗?我能够阻止之前发生的一切吗?根本不能,我没办法穿越时空,只能等待着它渐渐发生,让那个罩子完完全全笼罩我,直到我走不出去,敲不碎砸不破在里面挣扎着直到窒息。就是这样。人活着为了什么,更好的活着吗?错了,压根就是在等待死亡在某一天的降临。
等待该死的降临。宿命是用来打破的,可是我找不到枷锁的位置在哪里,纵使手里有可以砸破枷锁的棍子,又有什么用处。
我这辈子最痛恨的三样东西是毒品、犯罪、纵容。
我知道后两样都是无形的,并且我自己也在犯这样的错误。我也会犯罪,我也会纵容别人。就像纵容我自己去做一件事一样。毒品会收买人心,我绝对不会去碰。也不想去碰。但是我知道,一个人当在绝境的时候,他会将自己的本质发挥地淋漓尽致。我在监狱里的那一段日子,或许没有进过监狱的人都以为监狱里非常黑暗,可是在我看来却不是。那些进监狱的人大多没什么文化,受到的教育时间也比较少。但他们偏偏喜欢聚集在一起谈论着一些哲学,哦不、不应该称它们为哲学,应该说是一种谈论消遣的方式。他们说完了自己的生平后,在找不到话题的情况下,会开始找话题。关于爱,关于恨,关于信仰,关于一些宗教。或许在别人看来,这很无聊,但是偏偏会把这样的一个话题,讲得有声有色,高谈阔论,忍不住为自己的辩解而欢呼。最后等着被警卫暴揍一顿。我呆在那里也不喜欢和他们说那样高深的话题,因为我讨厌思考,非常讨厌。只要一思考,我的大脑就会彻底当机,什么都说不出来,什么都想不出来,所以我一直在当一个很好的旁听者。听他们说话,看他们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横飞。
这个世界是等价的。也是公平合理的。但是这样的等价和公平合理被人类打破了规条,就如同一块黄金可以换取一大堆的硬币一样,价值相同,重量却不相同。强如犯罪的人就要被判处死刑,而那些贪污了大笔金钱逃到国外的官员却可以逍遥法外。
当我必须活下去的时候,我必须纵容自己去犯罪。好比刚刚卡车停下,到达某一个目的地,那些人走过来撕掉我嘴上的胶布,解开我腿上的绳子。接着我一脚就踹歪了他的膝盖,捆绑着双手就解决了那两个人。阿布达曼说我总是会创造奇迹,我一边用刀子解下绑手上的绳子,一边自言自语说大概就是这样的创造的。踹了踹那几个完全晕过去的家伙,没必要杀掉他们,他们不配。蹲下来找出了一个打火机点亮,看着那明亮的火焰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打火机还在佐助的手里…不想太多,摇了摇头,我站起来扫了一眼卡车里面的东西。
是海洛因,还有K粉以及冰毒摇头丸。少量的枪支,还有小件的刀具。我走过去挑了几样藏在身上,在口袋里装足了子弹。又将那些人踹下了卡车,自己来开车。将车开到一条隐蔽的河边,我销毁了几乎所有的毒品。让这个城市少一两只毒虫也不错。没有忘记留下一两袋来换钱,这是最快的赚钱方式,虽然提供货物的雇主不是我,我只是中途插手而已。
看着那些白色的粉末都消融在河水里,并且知道过一段时间报纸上就会登出关于这条河里含有大量毒品的报道。看吧,阿布达曼,我替你让这个城市的几条可怜虫无法染上毒瘾了。对,可怜虫,我是那其中比较特殊的一条。
想过安定的生活,那就逃亡吧。想过销声匿迹的生涯,那就改头换面吧。想过谁都找不到我,自己却可以好好过日子的岁月。那么抱歉。想都别想。
我在重新开动卡车的时候,我突然想到。现在,我到底还可以依赖谁活下去?用谁的名字,来让我继续有活下去的信念?佐助?不、我不能确定。我胡乱地将钥匙塞进钥匙孔里,慌乱地发动了引擎。大腿的伤口告诉我它还非常疼,它需要换药和包扎。我告诉自己,烦死了。上衣口袋里沉甸甸的物体,提醒我它的冰冷质感。我伸出手拿出来,将项链捧在手心里,红白两色的团扇挂坠,意义不明。我也不需要知道,可它却在告诉我,它在这里,它在我的手里,我看着它,盯着它三秒钟后立刻塞回了袋子里。然后扶着方向盘,粗暴地踩下了油门。
妈的、妈的!烦死了!能不能安静一点!我根本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还要质问我什么?!
你只是不敢确定。我深呼吸,找这样借口塘塞自己。